江苏省公司律师
执业登记表
申 请 人 工 作 单 位 律师事务部名称 申请执业证类别 执 业 证 号 江苏省司法厅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 生 日 期 民 族 贴照片处 律师资格 证 号 文 化 程 度 党 派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 地 律师事务 所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何时到所 工 作 档 案存 放何 处 参加工作 时 间 原工作单 位 原 任 职 务 居所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职 务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学历情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毕 业 学 校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非法学学历人员何时何地受过何种法律专业培训 取 得 何 种 证 书 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取得何种 学位证书 专业经历及专业职务 曾在何处从事 何种专业工作 起止时间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止 时 间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 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水 平 公司律师执业申请书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公司律师事务部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 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人: 公司律师事务部(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公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司法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司法厅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说 明 1、 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2、 公司律师事务部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3、 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
申 请 人
工 作 单 位
律师事务部名称
申请执业证类别
执 业 证 号
江苏省司法厅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 生
日 期
民 族
贴照片处
律师资格
证 号
文 化
程 度
党 派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 地
律师事务
所 名 称
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何时到所
工 作
档 案存 放何 处
参加工作
时 间
原工作单 位
原 任
职 务
居所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简
历
起止时间
在何地何部门(学习)工作
证明人
受过何种奖励
受过何种处分
学历情况
受过何种专业教育
毕 业
学 校
何时取得何种专业学位
学位证书
名称编号
非法学学历人员何时何地受过何种法律专业培训
取 得 何
种 证 书
是否具有国外学历
取得何种
专业经历及专业职务
曾在何处从事
何种专业工作
取得何种专业技术职务
受聘起止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掌握何种外国语言
水 平
掌握何种少数民族语言
公司律师执业申请书
申请人: 年 月 日
公司律师事务部对申请人的鉴定意见
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人: 公司律师事务部(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公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司法局意见
省辖市司法局意见
司法厅意见
备注
说
明
1、 此表由申请人按所列项目要求如实、认真填写(一式三份),照片须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
2、 公司律师事务部须如实、全面填写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个人品行、业务水平、专业特长等方面情况的鉴定意见。
3、 此表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审查并出具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消其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