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时间: 2006-10-26  

 

 一、劳动教养人员的权利

 1、选举权;

     2、人格尊严不受侮辱,人身不受体罚和虐待,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3、按规定通信、会见的权利;

4、对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5、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的权利;

6、享受劳动保护、人身安全的权利;

7、按期解除劳动教养的权利;

  8、其他法定权利。

        二、劳动教养人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2、遵守所规、所纪的义务;

3、服从劳教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的义务;

4、有劳动能力的劳动教养人员参加劳动的义务;

5、接受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的义务;

6、其他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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