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1、劳动教养人员班(组)长、“民管会”的委员由表现好、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劳动教养人员担任。
2、中队应当对劳动教养人员班(组)长、“民管会”委员加强教育,认真监督,严格考核,定期轮换。对称王称霸,为非作歹的,随时撤换,并严肃处理。
二、程序
劳动教养人员班(组)长、“民管会”的委员经过民主推选,由中队干部集体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