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省司法厅
·咨询单位:律师工作管理处
·咨询电话:025-83591341
申办材料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
·[办理依据]: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第338号)第8条"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向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第9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连同文件材料报送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第12条第2款"代表机构合并、分立或者增加新任代表的,应当依照本条例有关代表机构设立程序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办理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钭国臻 钟华林
·[受理条件]:
律师机构
·[受理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