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时间: 2005-10-31  

 

·受理部门:省司法厅

·咨询单位:律师工作管理处

·咨询电话:025-83591341

 

申办材料

 

 

 

办理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

30

·[办理依据]

《律师法》(1996年主席令第67号)第21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住所、章程、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者解散,应当报原审核部门。”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司法部令第41号)第18条“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章程、住所、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时,应当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流程

 

  

 

其它受理信息

 

·[受理岗位责任]

钭国臻  钟华林

·[受理条件]

律师机构

·[受理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28

 
 编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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