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8月1日,盐城亭湖区盐东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经过10天的奔波努力,终于成功化解了一起百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纠纷,为迎接奥运献上了一份贺礼。
2008年7月20日,盐城市景兴窑厂承包人俞某在拖欠巨额债务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突然去向不明。本地几十个农民工还好,四川籍遂宁地区的外来农民工的生活顿时陷于困难境地,情急之中,他们想到了法律援助。7月23日,尹俊飞、贺知兴等10余人农民工代表来到了盐东法律服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服务所立即将这一群体讨薪案件向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作了汇报,区中心受理了此案并指派服务所办理。当天下午,盐东镇法律服务所的承办人员就着手开始调查。原来,盐城市景兴窑厂是浙江客商吴某投资的个人企业,2007年5月,由浙江人俞某承包经营。今年以来,由于俞某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企业负债累累。2008年7月20日,俞某撇下巨额债务下落不明,整个窑厂顿时陷入瘫痪状态。该窑厂四川籍农民工35人,云南、安徽等地农民工5人,当地农民工40多人,已有两个月工资20多万元拖欠未发。农民工特别是四川等外来农民工情绪非常激动,有人发狠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组织工人到市政府上访。针对这种情况,承办人员夜以继日地连续工作几天,终于摸清了农民工工资的实欠数字,工人人头及工资基数,逐一登记造册,并联系浙江窑厂业主吴某协商。起初,吴某认为他与俞某之间有承包协议,承包经营期间债权债务应由承包人即俞某承担。法律服务所通过数次电话,向吴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吴某及时来盐协调解决。7月23日,吴某夫妇从浙江来到盐东镇,落实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过努力,拖欠农民工的264169.45万工资于8月1日全部结清,前后仅花了10天时间!8月4日上午,君俊飞、贺知兴等10多名四川籍农民工来到区司法局,说:“太谢谢你们法律服务所的同志啦,如果没有你们,我们这26万余元的血汗钱到哪里去要呀!”同时,他们还送来了一块镜匾,上书“法律援助及时雨,讨回窑工血汗钱”。
盐城亭湖区司法局王厚祥、王丽莉、洪维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