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标淮、申请程序。
二、对申请援助的当事人履行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提供援助。
三、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面向基层,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四、对失去行动能力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办理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事项。
五、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六、公布中心电子信箱(tz_fay@jssf.gov.cn)并在网上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相关问题。
七、对于来信咨询,预约解答或者书面答复。
八、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受群众监督。
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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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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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
0523—12348
6839164 |
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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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
泰州市五一路174号 |
6225148 |
2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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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港城路6号 |
6966086 |
225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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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
泰兴市泰兴镇济川南路17-2 |
7620148 |
22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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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
靖江市北城河沿37号 |
4890148 |
2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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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法律援助中心 |
姜堰镇姜官路26号 |
8801148 |
22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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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 |
兴化市英武路108号 |
3225148 |
225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