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简介
 
   时间: 2006-11-01  

  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开法律援助的范围、标淮、申请程序。

二、对申请援助的当事人履行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材料,并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提供援助。

三、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面向基层,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四、对失去行动能力的孤寡老人、残疾人,上门办理咨询、代书等法律援助事项。

五、对于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六、公布中心电子信箱(tz_fay@jssf.gov.cn)并在网上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相关问题。

七、对于来信咨询,预约解答或者书面答复。

八、设立信访接待室,接受群众监督。

 

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编

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0523—12348

6839164

225300

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泰州市五一路174号

6225148

225300

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港城路6号

6966086

225321

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

泰兴市泰兴镇济川南路17-2

7620148

225400

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靖江市北城河沿37号

4890148

214500

姜堰市法律援助中心

姜堰镇姜官路26号

8801148

225500

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

兴化市英武路108号

3225148

2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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