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7月1日,隶属于扬州市司法局领导。主要职责为:
1、受理、审批公民有关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的申请,指派本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或社会律师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受援助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2、受理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本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或社会律师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3、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业务,为来电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4、对本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实施管理监督。
二、便民措施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制定并落实多项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公开服务项目和咨询热线。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以流程图的形式把服务的内容、对象、程序、条件等事项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开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每日由值班律师负责接听、解答“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对符合条件的即告知其申请事项。
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群众咨询法律援助事项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对需要的程序、需要的材料、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事项实行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应一次性办结申请手续;
三是提供各种便利措施。对老、弱、病、残、少等弱势群体申请援助的优先受理、审批、指派和督办。在接待群众过程中做到热情服务、态度公允,对当事人让座、递茶,笑脸相迎。指派专人为行动不便又需要法律援助的老、弱、病、残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发放服务联系卡。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对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困难户发放法律援助服务联系卡,对持卡人进行跟踪服务,持卡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再进行经济条件的审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三、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扬州市市府西巷3号 邮编:225002
中心电话:0514-7780501 0514-2985157 0514-7982303(传真)
咨询热线:0514-12348
中心邮箱:yz–fay@jssf.gov.cn
公交路线:乘坐公交12路、26路、66路至市政府站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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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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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
扬州市市府西巷3号 |
0514-12348 |
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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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
扬州市文昌中路548号 |
7325463 |
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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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扬区法律援助中心 |
扬州市文昌中路666号 |
7939567 |
2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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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
扬州市文汇西路233号 |
7855345 |
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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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市法律援助中心 |
江都市人民路16号 |
6556464 |
22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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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 |
高邮市东井巷12号 |
4643561 |
22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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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法律援助中心 |
宝应县安民路15号 |
8237450 |
22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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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法律援助中心 |
仪征市大庆北路118号 |
3443148 |
21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