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确定五项目标(图)
 
   时间: 2008-03-24  
 

3月23-24日,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07年我省落实省政府法律援助实事项目要求,开展“对标找差,全国争先”活动的情况,对2008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讨论和部署。各省辖市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处长)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2008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以“关注民生、服务和谐”为主题,突出“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社会资源整合”三项重点,努力达到五项目标: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0件;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满足办案办公需要;规范化建设取得突破,援助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基本建立,受援人和来访群众的满意率达96%以上;宣传工作覆盖面更大,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会议对今年的办案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强调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案件增长与质量提高的关系,扩大法律援助事项与把握经济困难标准之间的关系,普遍推进与重点突破、典型培养的关系,政府法律援助与社会组织法律援助之间的关系,法律援助与调解的关系,法律援助与指定辩护之间的关系。

 

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宁举行

 

省司法厅副厅长方晓林同志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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