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确立今年农民工工作新目标
 
   时间: 2008-05-07  
 

《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日前已由省农民工办印发各地执行。

“要点”确定了今年农民工工作的新目标,提出要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确保年末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不低于70%。继续实施“平安计划”,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以大中城市为重点地区,着力推进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380万人。积极解决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障问题,以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制造业和建筑业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扩面行动,确保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370万人。努力实现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稳定增长,年末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300万人,切实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各类参保人员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跨地区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接。将农民工同住在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适龄农民工子女入学率确保达99%以上,全省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达到78%以上。确保农民工家庭适龄儿童及时享受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费接种,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逐步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开放型、多功能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建设,并逐步向农民工免费开放。继续以非公企业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全年新增农民工会员50万人。

    《要点》对法律援助和司法保障工作方面提出的要求是:继续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工“学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增强农民工法制观念,法制教育知晓率达85%以上。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与特点,总结推广各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和审查机制,探索适合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受理审查程序。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与外省建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通农民工维权热线;对经济确有困难又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依法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以调解协商方式及时化解农民工的矛盾纠纷,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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