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要求学习“重庆经验” 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
 
   时间: 2008-07-21  
 

7月16日,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学习重庆市构筑法律援助“三条保障线”的经验做法,加强法律援助基础建设。

通知指出,重庆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构筑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经费“三条保障线”的工作经验,抓住了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对于服务解决民生问题,大力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具有学习和推广价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学习重庆市着眼解决民生问题大局、切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路,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学习重庆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狠抓法律援助基础建设的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准确把握法律援助工作阶段性要求,集中力量攻克突出矛盾,狠抓法律援助基础建设,从根源上认识和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要学习重庆市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作风,不断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体系;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改善法律援助工作环境,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努力争取加大法律援助办案专款财政拨付力度,探索建立与案件增长和办案补贴增长相适应的法律援助办案专款拨付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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