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问题
 
   时间: 2006-11-03  
   

一、何谓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妇女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通过妇联、公安、司法援助、家庭暴力求助机构寻求帮助。家庭暴力可以引起监护、收养关系的变更或解除。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离婚,同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三、遭受家庭暴力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就遭受的家庭暴力而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因遭受家庭暴力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3、离婚诉讼案件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离婚诉讼案件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作为被告,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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