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的适用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鉴定程序
(1)确定最佳鉴定时间——工伤医疗期满
(2)申请伤残鉴定——①伤残职工身份证明。②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③病历资料。④工伤职工亲属提出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3)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60日内,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三)对鉴定结果的救济
(1)重新鉴定机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初次鉴定在设区的市)。
(2)申请期限——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3)申请时提交材料——①书面申请。②市级伤残鉴定结论。③首次申请伤残鉴定提交的相关材料。④申请人认为初次不合格的理由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