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基金使用范围
 
   时间: 2006-11-07  
 

(一)生育津贴(原称产假工资)。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90天。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延长产假期限的优惠政策。因此,全国大部分地区生育津贴支付在期限在90-180天之间。

(二)生育医疗费。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这是指职工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的避孕、节育手术费用。主要项目有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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