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结合顺义区司法局的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使法律援助更好为农村服务,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出台了四项新措施: 第一、变被动为主动,让法律援助深入农村。法律援助中心将一直以来“坐等”工作方式,改为“走出去”,到各镇法律服务中心直接受理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减轻农民群众的奔波之苦,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例如,2月26日,新年上班第一天,中心工作人员亲自到龙弯屯镇法律服务中心审核受理北京绿健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该案件共涉及农民工148人,拖欠工资额982012.2元,影响较大,法律援助中心的该种做法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第二、根据属地原则指派援助律师,更好的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各镇法律服务中心都聘有律师担任业务指导员,律师对该镇的情况比较熟悉,因此,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属地原则把发生在本镇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给镇法律服务中心聘用的律师,利用该律师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对镇级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的指导培训。定期和不定期的到镇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的培训指导,达到各镇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能够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初步审核的程度,最后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第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在农村的知晓率。利用顺义“有线广播村村通”和法律服务中心深入农村的优势,援助中心将加大宣传力度,力争使法律援助在农民群众中的知晓率达到100%的程度,服务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