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创双优,从8月份开始,丰县司法局采取三项举措,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抓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在县繁华地段设咨询台,在劳务市场设法律援助联系点,在车站、临街处设宣传栏,通过电视、网络宣传援助典型案件,使社会各界了解法律援助的意义、援助方式、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二是抓案源,促进数量突破。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线,以3个律师所、5个社会援助机构、14个法律服务所、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365名联络员为网络,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申请援助;开通覆盖全县的法律咨询电话,就近指派法律服务人员为其服务;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放宽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维权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三是抓规范,确保优质服务。公开办事程序,明确援助范围;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制;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强化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等。
(丰县司法局 张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