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四项措施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
 
   时间: 2008-08-29  

 

 

一是成立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暨常州法律援助机构成立十周年领导小组,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市宣传月活动;

二是拟定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五周年暨常州法律援助机构成立十周年活动意见和具体方案,下发各市区局、法律援助中心、市属各法律援助站;

三是在9月初召开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市属法律援助站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宣传月”活动;

四是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及广场咨询活动,营造宣传氛围,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与常州电视台合作制作法律援助专题节目,与电台《经济与法》、《与法同行》栏目合作开展法律援助知识系列讲座,与报社合作开辟法律援助典型案例专栏,相对集中时间开通“12348”以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资纠纷、工伤认定及赔偿等专题咨询热线,组织直属所律师、公证员以及工会、妇联、残联、劳动等社会法律援助站开展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按市局统一规定的规格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宣传横幅,放置、悬挂于咨询活动现场。

                                     (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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