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服务弱势群体为宗旨,努力为外地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截止今年8月份,援助中心共办理外地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615件,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15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主要为外来民工的未成年子女犯罪)200余件,占全部援助案件的50%以上。仅2004年就为外来民工400多人讨回工资款500余万元。该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将外来民工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相关服务。一是平等待人。始终把维护外来民工与本地群众的切身利益平等对待,在法律援助上,不分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不分新来的,还是后来的,一样可以沐浴法律援助的阳光。二是热情服务。对于外来民工的接待,坚持做到“三个一”、“四个心”:即“来有一声问候,咨询时有一座位,去有一个结果”,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愁和烦恼,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抱着希望而来,带着满意而去。三是认真负责。盐城市王玉春在江阴璜塘一家私企打工,一次下班的路上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身亡,可是肇事司机逃逸,赔偿无着落,死者家属与企业又争执不下。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死者王某的妻子来到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该案。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王某的妻子终于拿到了4万余元的工伤死亡赔偿金。家属十分感激,给中心赠送“执政为民,无私援助”的一面锦旗。
(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