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年年接到省、市上级机关下发的关于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文件,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学习,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服务措施,自2006年1月1日起至今,十天接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三十三件。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基本上都是追索劳动报酬,到法院立案时,普遍被告知,先予劳动争议仲裁。但一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又往往以被申诉人不是合法的用人单位为由,不予仲裁,而且不出任何法律文书。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受诉法院协调,以劳务合同纠纷为由争取法院给予立案,并帮助协调农民工到法院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手续,降低诉讼成本,切实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