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树形象 创新求实争一流
  ——全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时间: 2006-04-08  

--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苏省法律

  援助规范化建设会议上的经验介绍

   

    昆山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于1998年,2002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之一,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获得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2003年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又荣获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回顾近三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历程,我们主要是做到了“四个新”:

一、真抓实干,确立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为此,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争取市领导和各部门的关注与支持  我们采用工作汇报会、新闻发布会、业务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向市领导介绍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宣传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我们针对在实施法律援助制度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地与财政、人事等政府部门沟通,并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级领导视察、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努力,2002年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市财政专门下拨资金用于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文,明确市法律援助中心为财政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核定了专职人员编制,财政拨款由原来的每年10万元增至现在每年50万元。在市中心划拨了办公用房,接待大厅、办公室、咨询室、候谈室、值班室、微机房、主任室等井然有序,配备了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相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在硬件上初具规模,目前,为适应法律援助工作的飞速发展,我们正积极争取新的办公场所,用于建设一流的法律援助中心,这必将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我们采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一系列活动。2003年,我们编印了《以案释法一百例》、《以案释法宣传资料》等书籍54000多本,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2005年,我们又专门编印了以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为题材的《昆山市法律援助案例精选》5000本,并召开了隆重的首发仪式,昆视新闻及时进行了报道,这在市民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们借助电视台《法治昆山》、电台《行风热线》等栏目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我们编写的《法律援助简报》,对每月来访来电及受理案件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发放到各级领导手中,为领导提供了许多真实的社情民意。我们还举办法律援助专题广场文艺,编排法律援助小品,把法制文艺和群众文艺糅合在一起,使法律援助这一“阳光工程”,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信赖,更贴近平民百姓,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群众知晓率。

积极开展工作,以实绩向社会各界表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 2002-2005年,我们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5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9124人次,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05起,真正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愁、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拓创新,创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

2002年以来,我们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一起抓,积极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法律援助新机制。

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外部环境  首先是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经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公、检、法、工商、劳动等13家单位组成,建立了《昆山市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其中劳动行政部门免收法律援助案件的仲裁费用,工商部门免收律师办理援助案件查档费,相关部门免收复印调查费用等等,为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其次是整合社会资源,保证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与企业合作,在全市各小区设置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公益广告牌1000块;与市妇联合作,由好妈妈餐膳有限公司资助经费2万元,设立了“好妈妈妇女法律援助金”;同江苏中创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新昆山人法律援助站”,该企业每年资助援助经费5万元;由民政局、残联每年各出资2万元,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站”和“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与总工会合作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经费2万元。同时还在各镇、各街道设立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筹集援助经费。通过以上措施,使我市的法律援助真正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关注和支持。

创建“三级网络”,坚定援助阵地  我们早在2002年,就开始着手建立法律援助三级网络,至2006年2月份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分站47个,其中法律援助站29个,法律援助分站18个,基本上形成了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系统援助站——社区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2005年下半年,开展了昆山市规范化法律援助站争创活动,要求各援助站、援助分站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寻找差距,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五个有”:即有人员配备、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援助条件、有制度保证;落实“八项制度”:来访接待制度、日常值班制度、预警预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例会分析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专人联系制度、台帐资料制度。

三、情系百姓,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新效应

法律援助的对象是困难群众,只有群众普遍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项制度才有存在的基础。因此,我们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的基础上,以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目标,着力培育三种意识。

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品牌效应  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司法行政服务百姓的“窗口”,必须以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踏踏实实为百姓做实事,为困难群众做实事,在百姓心中打造出自己的品牌,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政府,认可我们的工作。2005年,我们利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等上级部门领导来我市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的契机,提交了“昆山法律援助中心关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调研材料;在国务院和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来昆山开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预试验工作时,我们又适时提交了“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调研文章;在省人大、省法工委、省法律援助中心来昆山对《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我们根据实践总结对照,提出九条修改建议。我们还专门召开了“新昆山人”法律援助站情况通报会,会上我们特意邀请了我市八大外资企业工会主席,扩大了“新昆山人”的法律援助影响面。我们还联合经贸委等5个单位共同举办以“善待员工”为主题的民企沙龙,再一次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

树立敬业意识,强化内部管理  首先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近年来,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素质,我们坚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参与市局开展的“爱岗敬业志成才,我为司法添光彩”主题教育活动,真正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其次是加强制度建设。2004年我们出台了《昆山市法律援助站管理办法(试行)》、《昆山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2005年又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工作的意见》、《昆山市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建设标准》,建立了援助中心首问负责制、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援助律师办案规定、案件指派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这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开展。

树立质量意识,加强业务建设  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保证困难群众获得的无偿法律服务不低于其他当事人获得的有偿法律服务的质量水平,关系到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和目的的真正实现。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点做法:第一,把好法律援助申请关,做到有问必答。第二,把好法律援助案件立案关,提高办事效率。第三,把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维护司法公正。建立限时办理制度,开庭旁听制度,当事人意见交流制度,案件检查、抽查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法律援助案卷归档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四、与时俱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还属于一项新生事物,法律援助工作方兴未艾,需要我们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具体实践中与时俱进,不断找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

拓展法律援助新阵地  在巩固各镇、系统原有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首先在各街道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站,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指导,使街道法律援助站工作能逐步规范、有序开展。其次,选择外来人员多和人口聚集的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分站,把法律援助送到群众家门口。各街道援助站、分站的建立和运转,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在真正意义上得到了完善。 

创建法律援助新模式  针对特殊群体,我们采取了“就地取材”的工作方法。一是凡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先分别由妇联、残联、老龄委对申请人进行初审。二是挖掘和培育律师、法律工作者的主人翁意识。授予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初审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初审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复审,而案件承办人则由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在尊重当事人选择的基础上兼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妥善安排。三是建立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分站的资源,开展调解工作。

组建法律援助新队伍  法律援助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仅仅依靠法律援助机构的力量是无法胜任的。为此我们精心组建了两支法律援助新队伍。一是法律援助律师团队伍。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中挑选出20名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以及奉献精神的骨干律师,组成法律援助律师团。二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招募了法律援助志愿者255人。除了安排志愿者星期六、星期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各援助站、援助分站值班外,还根据志愿者的身份,分别组成“妇女法律援助志愿团”、 “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团”、“共青团法律援助志愿团”等多种不同类型的志愿团,进社区、到农村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扩大了困难群众的受援面。

    目前,以规范化建设为核心的创建活动已在我省全面展开,它是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水平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重要途径,法律援助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将以取得的荣誉和成绩作为新的起点,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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