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法律援助网络建设 提高法律援助品牌形象
 
   时间: 2007-01-10  

 

昆山市司法局     

 

  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基本情况:为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方便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不断延伸法律援助网络,采取了在乡镇、村(社区)、农民工聚集地、社会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模式,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建立了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级基层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的纵向延伸。南京市江宁镇在全区20个司法所全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在每个街镇都有法律援助接待点。无锡市惠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志愿者参与接待、咨询,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力量。针对不同群体的性质和服务要求,江苏省实施横向联动,在残联、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等400多个法律援助站,并在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设立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工作站。南京市法援中心和雨花台法援中心在华东地区最大的劳动市场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江阴市在云亭镇骨伤专科医院和交通督察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截至2006年6月,江苏省各地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78个。

  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架构的同时,江苏省还注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规范场所设置、人员配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受案范围及管理模式,重视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积极引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抓服务、抓质量,推动工作站多办、办好法律援助事务。盐城市、苏州昆山市、南京的江宁镇等地都出台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标准》,省法律援助中心也将于近期制定出《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和完善,有效地缓解了基层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满足了群众基本的法律援助需求,使一些社会矛盾在基层就得到了解决。

 

  昆山,东靠上海,西邻苏州,是江苏省的东大门。全市总面积927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65万,下辖10个镇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来昆外来人员已登记在册的近100万。近年来,昆山的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历年累计批准外资项目4300多个,开业投产企业达到1900家,至去年底,全市私营企业累计达到1.5万家。昆山市司法局共有在编在职人员42人,内设8个科室,垂直管理10个基层司法所。近年来,昆山司法局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法律保障职能,2003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严打整治先进集体”、“全国第二届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省司法厅为昆山市司法局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市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近两年,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4件,其中民事案件214件,刑事案件210件,解答来电来访咨询13472人次,开展法律援助进乡镇、进社区等各类活动39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6000多份。为努力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司法局以建立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为抓手,至2006年10月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分站59个,其中法律援助站30个,法律援助分站29个,基本上形成了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系统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开辟了昆山法律援助事业新的里程。

  一、抓住“三个保障”,探索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新路子

  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一定的物力、人才和财力,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昆山市通过几年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律援助的新路子。

  1、抓好物力保障,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财力、物力是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关键保障,司法局争取到了各乡镇、街道、社区各级领导的支持,建立法律援助站或分站时必须先要同时做到两个“一”,即一块牌子、一间房子,强调不能光有牌子没有房子,或光有房子没有牌子,不能徒有虚名,要求建站或分站时至少有一间固定的办公用房,便于当事人上门咨询。并且,在有财力的乡镇、街道,每年各争取1-2万元资金,以保证该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与民政局合作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站,由民政局每年拿出资金2万元设立“昆山市老年人法律援助金”;与市总工会合作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由总工会每年拿出资金2万元设立了“昆山市职工法律援助金”;与残联合作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站,残联每年拿出资金2万元,设立了“昆山市残疾人法律援助金”;在妇联、团市委等部门都设立了法律援助站和法律援助金。面对昆山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出现倒挂现象,与江苏中创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新昆山人法律援助站”,由该企业每年出资5万元设立了“新昆山人法律援助金”,弥补了政府财政预算内的资金不足,有效地解决了因将法律援助门槛降低形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增多而导致的经费不足问题。

  2、加强人力保障,保证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人员配备是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基本保障。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昆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组织领导,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站和分站中的站长,一般情况下都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有的是社区主任担任,有的是司法助理员担任,有的是街道主任或街道党委书记,还有的是乡镇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法律援助站的站长,每个援助站(分站)还专门配备1-2名工作人员。

  3、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是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站、分站的日常工作,保证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昆山市出台了《昆山市法律援助站(分站)管理办法》、《昆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各镇法律援助站工作的意见》、《昆山市法律援助站(分站)规范化建设标准》等文件,制定了法律援助站(分站)来访接待制度、法律援助站(分站)日常值班制度、预警预报制度、信息上报制度、例会分析制度、专人联系制度、台帐资料制度等,并以上墙、活页成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建立“二个机制”,塑造法律援助网络队伍新形象

  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和工作环境是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关键性因素。近年,昆山市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也培养了一支优秀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

  1、建立培训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

  在全市建立的59个法律援助站(分站)中,已有工作人员201人,为了提高这些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两次集中培训,内容为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范围、申请条件和程序以及常用法律知识和调解纠纷技能等,进行培训讲解。日常工作由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并每月按上报的统计报表,抽查各法律援助站(分站)的台帐记录情况。同时组织法律援助知识竞赛,巩固法律援助站(分站)工作人员的法律援助基础知识。目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普遍得到了提高,为受援人能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2、建立激励机制,积极为法律援助工作培育良好的争先创优氛围

  法律援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度大,只有充分发挥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将工作做好。2005年8月,司法局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援助站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争创“昆山市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分站)”的活动。要求各站和分站寻找差距,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五个有”:即有人员配备、有经费保障、有办公条件、有援助条件、有制度保证;落实“八项制度”。从今年3月份起,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考评,评出了11家“昆山市规范化法律援助站”和2家“昆山市规范化法律援助分站”并给予命名。表彰了 “十佳法律援助热心人士”和 “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三、利用网络载体,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法律援助在我国起步较晚,“打官司不要钱”、“没钱也能打官司”,对广大老百姓来讲还是件新鲜事,因此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应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利用在人员集中的站和分站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1、由各站(分站)组织直接向市民宣传法律援助知识。每月由各镇、街道等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组织向市民传授法律援助知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我们开展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知识讲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和好评;从今年开始每个月由法律援助站和分站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情系百姓”的设摊咨询活动,各站和分站负责做好场地的选择,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咨询,今年以来共发放了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3600多份;各站还开展了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学校、进外企活动。

  2、利用宣传媒介普及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区法律援助分站利用黑板报和画廊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告知社区居民,法律援助站的主要职能,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利用电视台的《法治昆山》栏目,制作法律援助专题片,拍摄法律援助案例,将法律援助站和分站的设立情况,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申请程序告知群众,使群众能在需要得到法律援助时及时准确地进入申请程序;每年昆山日报、昆山电视台及时报道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今年来,昆山市司法局与赞助企业和法律援助站合作在农民工集聚地举办了 “法律援助情系百姓文艺专场”。由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案例,金太阳法制宣传艺术团编排成小品,主持人把整个《法律援助条例》的内容串联在整个主持稿中,使群众在观看节目的同时获取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观看群众大多为农民工,观众最多时,一场演出就超过10000人。

  四、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架构的同时,昆山市司法局采取多项举措扎实开展工作。

  首先,方便群众,授予法律援助站和分站案件受理初审权。要求各站(分站)每天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做好群众上门咨询的接待工作,做好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初审工作,每个法律援助站和分站都备有“法律援助申请表”和“经济状况证明表”,申请人可以在自己就近的站或分站咨询或填写申请表。法律援助站和分站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两天内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报批,对于因身体状况无法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申请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站和分站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办理申请手续。例,老年人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昆山大部分家庭的老人都来自农村,今年初,有一个老人已75岁,儿子两年没有给老人生活费,还要让老人搬出现在的住房,住车库,打算将父亲的房屋出租赚钱,老人一怒之下,来到街道法律援助站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赡养问题,并同时要求维护好他的房产不被儿子侵犯。因老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援助站工作人员当即表示接受老人委托,替老人向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第二,情系农民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奉献爱心。来昆山打工的农民工呈急剧上升趋势,农民工已成了这座城市中打工的主力军,而农民工的权益始终不能得到真正维护。今年初,昆山司法局在全市9个律师事务所和11个法律服务所中挑选了21名律师,3名法律工作者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骨干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这支队伍除了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之外,每星期,还踊跃参与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在农民工聚集地的法律援助站和社区法律援助分站值班,许多骨干还利用休息天时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正确引导,真正把法律援助搬到了农民工的家门口,大大降低了农民工因人生地不熟而对于自己的权益受损无法及时维护的这一现象。

  第三,关爱特殊群体,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作为一种为社会弱势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新生事物,愈来愈被社会所熟识、关注和信赖,对法律援助的评价不仅体现在注重法律援助的数量上,更体现在追求法律援助的质量上。根据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这些特殊本身的特点,结合昆山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昆山市司法局大胆探索,发挥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作用,不断增加法律援助的数量,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2005年9月,某社区法律援助分站受理了一起有关家庭婚姻暴力方面的案例。家住景秀苑的陈某带着遍体鳞伤来到社区法律援助分站请求法律援助。据她描述:新婚不久,他的丈夫就经常殴打她,她受够了丈夫的虐待,多次想一死了之,经朋友介绍并劝说来到社区法律援助分站,想通过法律途径和丈夫离婚,但她因长期下岗无稳定收入,经济困难,没钱请律师,为此要求法律援助,于是援助分站的工作人员仔细听她叙述,作了笔录,利用他们在社区工作熟悉每家每户的优势克服了取证难的困难,作了相关调查,得到证实。于是给她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和经济状况证明表,初审合格后转交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及时给予了法律援助。

  昆山市法律援助网络的建立和正常运作,真正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援助之路,为法律援助工作开辟了宽广的前景。从去年4月开始到今年10月底,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法律援助站(分站)值班298次,接待了群众咨询1568人次,初审案件43件,报批后全部给予了法律援助,初审合格率为100%。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法律援助网络得到了逐渐完善,有效发挥了其无可取代的社会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昆山”做出积极贡献。

  (此文发表于《中国法律援助》2006年第十期)

 

 编校:
 来源:
 
  相关文章:  
 
 附件下载:
 
苏ICP备05072245号版权所有:江苏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25-83591063 025-83591322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南京擎天科技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IE6.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