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域法治论坛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韩杼滨
( 2008年7月16日)
同志们:
我们这次在杭州召开区域法治论坛座谈会,目的是对近几年各地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经验进行总结,进一步增强对办好论坛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努力提高论坛的水平,使区域法治论坛办得更加规范、质量更高、更具特色。与会同志昨天观摩了第五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今天上午,听取了8个省市法学会举办论坛的经验介绍,下午又围绕《关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的意见? (征求意 见稿)进行了座谈,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和研讨,大家普遍感到,举办这次座谈会很必要、很及时,很有收获,增强了办好论坛的信心。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座谈会对于进一步办好区域法治论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表示要以此为新的起点,努力使区域法治论坛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办好区域法治论坛重要意义的认识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党中央深刻总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实践,针对各地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而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一项重大任务,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同时强调"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若干带动力强、联系紧密的经济圈和经济带"。"以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这是党中央对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新要求、新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近年的实践表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来,区域发展速度加快,区域特色与优势得到了有效发挥,效益显著提升,各地区基础设施状况、投资融资环境、体制政策环境明显改善,重点地区和重要经济带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迈出新的步伐,欠发达地区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区域间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有所减缓。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关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是十分正确的。
法治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和根本保障。加快区域协调发展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在实施区域发展战略中的促进、引导、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加强区域发展的法治建设,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有利于区域间各自优势的发挥,有利于强化区域间相互协调与合作,有利于区域问市场的优化、平衡和有序发展。从世界范围看,很多国家在推进区域发展中都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我们要吸收和借鉴国外这方面的有益经验,加强区域发展的法治建设离不开法学理论的有力支持。法学研究不仅要围绕当前区域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也要加强对区域发展中带有前瞻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法律问题的研究。要着力加强对与区域发展相关的重要立法的研究,积极推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法、区域规划法、产业结构调整法、政府转移支付法等一系列专门法制的制定,为构建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而做出努力。
区域法治论坛的创办适应了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需要。区域法治论坛是法学会组织推动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是深化和拓展法学研究领域、繁荣法学研究的有益尝试,是聚合区域法学资源、推动合作研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和完善区域发展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目前,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相继举办,有的已经举办了多次,推出了成果,积累了经验,服务了大局,受到领导机关和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实践证明,区域法治论坛之所以具有生命力,就在于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就在于服从和服务于区域法治建设的需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就在于适应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阵地的需要,为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作出了贡献。我们一定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高度,从履行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 重要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办好区域法治论坛重要性的认识,花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气力把区域法治论坛办下去,并且越办越好,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
二、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提高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水平
全国六大区域法治论坛创办以来,其影响力不断增强,区域内法学界、法律界以及相关实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更加紧密,通过合力攻关,取得了不少有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了参考。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深化对论坛规律的认识,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机制、扩大影响、办出特色、办成"品牌",努力将论坛打造成集中展示法学研究成果的新平台,推动法学会创新工作局面的新支点,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新的重要阵地。
要实现上述要求,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服务大局,选准题目。论坛主题和相关重点题目的确定,是办好论坛的首要环节,是成功举办论坛的关键。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法学研究只有立足国情、省情、市情,立足实际,研究的成果才容易被吸收采纳,才能显示应有的价值。区域法治论坛主题和研究课题的确定,必须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大法治问题,抓住区域问带有共性的热点、难点、共同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论坛的主题和重点题目,这样选择和确定的论坛主题和重点课题,才有现实性、针对性,才能取得应用性 强的研究成果,才能进入领导决策,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践,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论坛主题和相关重点题目的确定是一门学问,要经过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多方协商的过程。论坛主题必须是服务区域发展大局的,必须是领导关注和肯定的,必须是现实的、管用的。第五届"长三角法学论坛"把"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及服务管理"确 定为主题,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流动人口问题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城市管理、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子女教育等一系列问题,是长三角地区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深入研讨,所取得的成果,就浙江而言,将为浙江省人大在人口流动立法和召开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会议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广东省法学会举办的首届 粤港澳法学论坛,把加强与港澳法律合作作为论坛的主题,紧密地配合了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要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加强论坛制度建设,规范相关程序和健全运行机制,是确保区域法治论坛制度化、规范化,逐步纳入良性发展和保持生机活力的重要保证。要制订《论坛规则?,对论坛的指导思想、主题选定、合作方式、论文征集、成果转化、组织领导、运作机制等主要环节和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不断推进论坛的规范化建设;要成立区域法治论坛组委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论坛的各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共筑信息互通平台;要建立论 文评审机制,健全成果的评价体系;要建立论坛成果的奖励机制,不 断推出高水平有应用价值的精品;要建立论坛成果的转化机制,促进论坛成果的转化应用。"长三角法学论坛"和"西部法治论坛"在这方面先行一步,结合本区域的实际,制定了比较完善的论坛规则,使论坛的举办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为论坛的平稳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要聚合资源、扩大合作、共同办好。区域法治论坛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研讨会,而是整合区域内法治资源的重要平台。它既是研究的平台、交流的平台,也是合作的平台。要吸引和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将能够对相关问题提出真知灼见的专家学者邀请参与到论坛中来;要坚持论坛的开放性,广泛邀请区域内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实务部门以及经济、科技、文化、新闻界的专家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区域外的专家学者参加,使论坛研讨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要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加强对论坛的指导,开阔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视野。如首届"东北法治论坛"邀请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宋晓梧作主题演讲,使与会者进一步了解了振兴东北老 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研究重点,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提供了基础。江、浙、沪两省一市法学会利用"长三角法学论坛"这一平台,将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法学会等三地九家单位的负责同志集中在一起,经过讨论和协商,签署了两省一市立法工作协作会议纪要,形成了长三角区域法制协作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区域法治建设的协调与合作。
四要加大工作力度,加速成果转化。论坛研究成果的转化是法学研究服务大局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论坛水平和作用的重要标志。论坛是一个载体和形式,论坛取得成功的标志主要不在于有多少人出席、收到了多少篇论文、出版了几本论文集,更重要的要看有多少成果得到了转化应用,体现在进入领导决策,应用于立法、执法、司法 实践,以及推动区域合作上。从目前情况看,成果转化是一个薄弱环节,转化率偏低,真正能够进入决策层的成果不多。要把研究成果的转化作为论坛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区域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研 究课题,充分利用合作研究、委托研究的形式,使更多的成果能够直接被应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论坛提交的大量论文和发言进行筛选和深加工,把精华部分提炼出来,形成高质量的成果及时上报;要注重对论坛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介;要拓宽论坛成果的报送渠道,通过《要报》、《专报》、《快报》、《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将成果报送上去。首届"东北法治论坛"和首届"西部法治论坛"结束后,主办单位及时将研讨中提炼的重要法律对策建议向中央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以及有关单位多渠道报送、推荐,一些成果得到重视采纳,在领导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三、切实加强对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组织领导
各省区市法学会要将举办区域法治论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紧紧依靠和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方支持,形成推动区域法治论坛的合力。论坛组委会和承办法学会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周到服务,确保论坛的成功举办。
要善于借助和运用区域法治论坛这个平台,来带动本省的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在这里,我要强调的是,不要把承办区域法治论坛当成负担,而应当看成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当成一项重要的任务,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地办好每一届论坛,办出特色和水平。举办区域法治论坛是近年来法学会推出的一个新生事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完善。举办区域法治论坛也不是简单的轮流坐庄,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要创新、深化、完善论坛运行机制,不断为论坛注入新的活力,要一年比一年有进步,一省比一省办得有特色,一轮比一轮办得有水平。
同志们,我们这次座谈会就要结束了。要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首先是今年有承办论坛任务的法学会,要很好对照这次会议的精神,认真修改和完善举办区域法治论坛的实施方案,尽最大力量办好 今年的论坛。希望在大家的不懈努力下,在原有的基础上,把区域法治论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