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飏同志在传达贯彻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 2008-09-05  
 

在传达贯彻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7月17日)

 

同志们:

刚才,原原本本地传达了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本来考虑到专题研讨班结束后各地正在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但我们还是决定将地方法学会的负责同志请来,大家一起坐下来,专门研究一下法学会系统如何深入传达贯彻问题,也算是一次再学习、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深刻认识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理论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从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高度,针对我国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深刻阐述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很好的辅导报告,是政法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教材,是统一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思想的有力武器,是政法战线高举旗帜、明确方向的重要指南。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进一步深化对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认识,理直气壮,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及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统一;进一步深化对法学会引领繁荣法学研究职能的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占领法学意识形态阵地,努力推动法学研究的大发展、大繁荣。我们要按照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的要求,紧密联系法学会的实际,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第二,认清形势、明确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

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的专题研讨班将中国法学会、全国律协、五所政法院校负责人纳入,应该说是前所未有,意义非比寻常。此前中央政法委《关于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抓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切实抓好法学理论研究队伍的教育培训作为各级法学会的重大政治任务。特别是7月5日,周永康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传达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的报告上又作了重要批示。这是对全国各级法学会、研究会的肯定和鼓励,也寄予很高的期望,使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法学会作为"三个团体"和全国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己任,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这就要求我们发挥"三个团体"的优势,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吸引力、感召力,把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团结起来,调动起来,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提供智力成果、理论支持。

应当肯定,我国法学界的主流是好的。我们法学会有10万会员,连续五届评选出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各地方法学会也评有优秀法学家。一大批法学家积极参与历时三年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影响之深、贡献之大也有目共睹。但我们也要看到,西方一些国家反华势力出于"西化"、"分化"中国 的图谋,将民主、人权、法治作为突破口,而在思想多元化的当下,法学研究领域也出现一些模糊认识、错误观点,甚至"杂音",这也从一个侧面警示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头脑必须十分清醒,也提示我们坚持正确理论武装的重要性,坚持法学研究正确政治方向的紧迫性,真正发挥好组织者、引领者、推动者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也是法学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者、捍卫者。这样的角色和职能定位,对我们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法学会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引领法学研究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法学理论队伍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做到永康同志批示那样,"有为有位",有位更要有为。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党和国家把好并牢牢占领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对外法学交流这一主渠道,这是我们的职责,更是我们的使命。

第三,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

中国法学会已就贯彻落实全国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出具体方案,作出明确部署,主要是分专题、分层次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有五个专题,四个层次。五个专题是: (1)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2) 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3)中西方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的比较; (4)坚持"三个统一"、"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引领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 (5)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本领。前三个专题是中央政法委统一布置的,后两个专题是根据法学会实际提出的。

集中教育培训分四个层次:一是从现在到年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集中安排五次专题学习,领导带头学,做表率;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分两批集中脱产培训,每期不少于一周时间,结业时每位同志要撰写一篇理论文章。这项工作已经开始,由在京的副会长主持;三是对所属研究会会长、秘书长进行集中传达学习、研讨。时间定于本月28日至30日,集中三天,通知已发出; 四是召开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法学会会长、秘书长会议,对地方法学会贯彻专题研讨班精神进行研究部署,就是现在正在做的。

以上将中国法学会的安排向大家作通报,供你们参考。下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再强调几点,主要是"三抓".

一是抓好自身的教育培训。我们把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和四位法学专家的辅导报告都印发给大家,具体教育培训形式各地可以创新,灵活多样,主要是要学进去、学深一些,尽可能地学懂、弄通大道理,搞好思想武装。我们组织、引领、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特别强调的是,要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集中教育培训的效果落实到法学会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上来。要看到随着中政委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地方法学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领导管理体制、领导班子配备、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初步得到解决,有的解决得很好。前不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已完成换届,北京市法学会也进行了新一轮换届,现在法学会已今非昔比。接下来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增长本领。但与形势任务相比,和中央期望相比,和自身职能定位相比,我们还有一定差距。通过集中教育培训,每位同志都应该认真地想一想:我们的角色扮演得怎么样"三个团体"、"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发挥得怎么样?要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动力,转化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转化为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转化为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切实加强机关的思想 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机关,从总体上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组织、引领、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学交流的能力。

二是要抓好法学理论骨干队伍的教育培训。大家要把这次专题研讨班视为理论奠基工程,法学理论研究队伍尤其需要奠好基、打好底,这个底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这是中央交给我们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对法学会的理事、常务理事、所属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集中进行传达学习,指导各研究会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年会等多种形式对法 学理论队伍普遍进行一次培训。要动员和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积极投身到大学习、大讨论热潮中来。一些地方法学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报告团巡回讲演,发出主流声音,就是一种好形式、好办法。要密切关注掌握法学界的学术动态,通过深入交流,民主讨论,正面加以引导。特别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最大限度地凝聚学界的共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批评和抵制错误的东西,培养和不断发展壮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队伍,为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三是要抓好法学会、研究会主办的杂志、刊物、网站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目前,大部分省区市法学会都办有刊物,有的还是公开发行的。这是我们的理论阵地和宣传舆论阵地,其作用不可小视。北京市法学会换届前,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同志(现已当选为北京市法学会会长)专门视察了法学会,特别对市法学会主办的《法学杂志》和"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给予了充分肯定,指示一定要办好,这是很有见地的。要坚持正确的导向,不要为错误的东西提供讲坛,一定要把好关,这就叫"守土有责"。在大学习、大讨论中,各省区市法学会主办的 杂志、刊物要开辟专版、专栏,提供学习研讨的平台,广泛开展宣传, 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展示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果。

地方法学会的党组、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学习、教育、培训的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务求取得成效。要和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今年时间过半,工作很多,任务很重,务必抓紧,各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的进展情况,请随时报告中国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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