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学会会长孙安华在南京市法学会调研考察
 
   时间: 2008-06-06  
     

省法学会会长孙安华

在南京市法学会调研考察

 

5月29日下午,省法学会会长孙安华,常务副会长王荣生,副会长万力等,在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杨植的陪同下,赴南京市法学会调研考察。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孙绵琪,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季翠华汇报了换届后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情况。孙安华会长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南京市法学会的工作。他认为,南京市法学会换届以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健全,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法学研究得到深化,法学交流日趋活跃,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对今后南京市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

一是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法学研究提升到新水平。法学理论创新是法学研究的生命所在,也是提升法学研究水平的内在动力。法学理论创新,就要明确创新的根本目的是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和法律体系,就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就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氛围和环境,就要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南京市法学会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和服务当地的法学研究宗旨,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取得了不少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法治化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南京市法学会克服人手相对较少等困难,工作思路清晰,换届后半年时间里集中精力抓了几件重点的事,并且抓出了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专业研究会是直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平台和手段,是法学研究立足当地、研究当地和服务当地的重要载体。要结合南京实际,把加强专业研究会建设作为加强法学研究建设的方向。要牢固树立权益保障是最大的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天职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清轻重缓急,充分发挥各专业研究会的作用,努力为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是要在选准研究课题上下功夫。选准课题重在选题的科学性。选题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关系法学研究的方向、关系法学研究的成果、关系法学研究成果的运用。要紧密结合影响、制约建设“法治南京”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理论问题,进行选题研究,出成果、出成效。要把政法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作为一个重点课题,主动出击、加强沟通,深入探讨、认真研究,为政法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是要在全省带个好头,进一步加强学会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增强法学会的凝聚力、向心力,积极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勤奋型”法学会机关,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开展研究活动,创新工作形式,努力把法学研究工作和南京市法学会自身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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