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情况
 
   时间: 2008-06-18  
   

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

 

“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情况

 

5月27日,由湖南省法学会承办的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 “2008年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在张家界市召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树涛、会员部主任梁毅等出席了论坛。湖南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第一副会长彭对喜同志在开幕式上致词。这次论坛的主题是:“求发展、促建设”——全面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和“郑州会议”精神,努力把地方法学会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和湖南8省市法学会以及苏州、常德、泉州等地市法学会领导在大会上发言,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有80余人参加了论坛。我省省法学会秘书长高建军,苏州市人大副主任、市法学会会长鲁国强及秘书长石寿康,无锡市法学会秘书长冯荣兴,南通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布,盐城市法学会副秘书长邵洪波等9人参会。

此次论坛认为,中政委5号文件下发后,法学会的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继续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健全组织机构,解决经费和编制等困难,在有为中求有位,将工作重点放在围绕和服务大局,推动法学研究,多出高质量、管用的成果,努力实现法学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此次论坛在围绕主题积极研讨的同时,对如何不断提高论坛质量也进行了探讨,认为本论坛自1985年开办已23年,要继续保持活力、产生更好效果,应当从交流如何开展好法学会的工作,深入到对法学会工作规律和机制的研讨上来,内容应更加务实,尤其是要围绕以下几个现实工作中急切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制约法学会发展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前瞻性问题开展研讨,探索创新,加强理论对工作实践的指导:

(一)法学会作为人民团体的性质定位还没有得到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的认可;各地对领导管理体制中涉及的领导什么、如何领导,管理什么、如何管理理解不尽相同;法学会是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还是管理机关下属的一个处室,各地做法不一。建议从有利于加强党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有利于法学会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出发,总结近几年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地方法学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贯彻中政委5号文件的主体是党委及其政法委,法学会要继续努力争取党委的领导、重视和政府的支持,政法委对理顺领导管理体制的态度要更加坚决,法学会也要从全局出发积极配合。

(三)加强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的组织关系,建议明确省级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法学会的指导。

(四)推动地方法学研究,应围绕当地工作大局更多地开展应用性法学研究,有为、善为、敢为,不但要做活动的主办者、论文的组织者,更要作为当地发展的推动者,站得更高,做得更实,能以出色的工作得到领导重视,提高法学会地位。

(五)应进一步体现法学会人民团体的性质,建议更名为中国法学界、法律界联合会,将会员代表大会改为代表大会,对会员进行分层管理,加强各级研究会的纵向组织活动,形成法学界、法律界的整体合力。

(六)为法学会自身建设的研究提供平台,比如在中国法学会会刊上开辟专栏,对地方法学会建设工作开展研讨征文;建议中国法学会就有关法学会发展的前瞻性问题,在地方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中组织专题讨论;创新“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更多听取法学会专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地方法学会和各所属学科研究会自身性质和工作内容的区别,深入研究各自的特点和规律。

宋树涛同志在总结讲话中高度评价本次论坛办得有特色、有深度、有水平,湖南省及张家界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8个省市法学会共同商议策划,共谋发展,论坛讨论热烈,形成了互动和启迪。宋树涛同志指出: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法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对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繁荣法学研究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各级法学会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积极投入到大学习、大讨论中,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2004年以来,地方法学会建设在中政委5号文件的推动之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应当注意的是,贯彻落实中政委5号文件不是权宜之计,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继续不懈努力。地方法学会“求发展、促建设”的基础是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而加强机关建设的核心是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因此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积极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做好。

论坛决定,2009年“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省法学会工作论坛”由上海市法学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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