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破薄弱环节中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对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 2005-10-12  

   

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是全民法制教育的二十年,二十年来,全民普法教育在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正在日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法治保障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普法教育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还较明显。明年,我国将要全面实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如何搞好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笔者认为应当把工作重心放在突破重点、难点和盲点等薄弱环节上,通过攻克薄弱环节来提升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

一、薄弱环节制约着普法教育的质量

我国普法教育通过二十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各方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全民普法教育期间正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局下,经济转型、企业转制、各种利益关系重新调整,人流、物流、信息流成为各种利益调整的主要特征,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推进的普法教育就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形势,因而在实施普法教育中就出现了对一些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对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对盲点部位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其表现:

一是领导干部学法抓而不紧。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因此,我们在推进四五普法中一直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普法;会上要求多,会下落实少;对下要求多,对己要求少的现象。由于一些领导对普法教育认识上的偏差和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普法教育发展不平衡。

二是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应该说在四五普法中各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较为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组织网络体系,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规范动作。但是,在工作运行中存在着一些法制副校长素质不高,讲课缺乏实战能力、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讲课形式单一等,导致有的学校不愿意请法制副校长讲课。由于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不高,直接影响了一些学校和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三是新市民法制教育难以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已成为一大趋势,贫困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仅无锡市目前就有外来流动人口160多万,占本地人口三分之一还多,他们一方面为无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方面也给无锡的社会治安带来了压力,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该市刑事发案率外来流动人口占70%。这几年该市通过强抓建立外来流动人口法制学校来推新市民的学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新市民面广量大、流动性强、政府缺少投入,再加上人力不足,使新市民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

四是中小私营企业法制教育存在盲点。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涌现出了大批中小私营企业,它们同公有制经济同步发展,并日益为我国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分部面广、一些业主本身素质不高和急于发展经济的心理,因而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基本落空,劳动合同、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同时实行政企分开后政府又缺乏对中小私营企业有效的教育管理手段,工作难以渗透,以致普法教育在中小私营企业中存在盲点。

五是农村法制教育工作还不到位。我国有九亿农民,是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的主要对象,农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得好不好会直接影响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多年来,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中,各级一直将农民的普法作为大头来全力推进,特别是各地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契机,使普法教育在农村得到了有效推进。但是,由于农村分部的广泛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加上普法骨干紧缺和政府投入不够,使普法工作很难到位,因而使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涉法问题较多。

六是对行政区划调整中的法制教育滞后。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农村向城市集居已成为必然,特别是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大城市化建设的力度,村民变居民,农民变市民。但是,城市扩建对失地农民带来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和生活保障等问题。法制宣传教育不能紧跟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形势,普法教育相对滞后,使城市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生活保障等一度成为热点问题。

二、靠法律制度的形式提升普法教育质量

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同责任如果不用制度作保证就会变成共同无责任。从上述问题分析,普法教育质量不高有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有相关部门责任不明的问题,也有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但是从根本上说还是缺泛应有的制度保障。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我们应当下力建立一套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只有依靠法律制度才能突破薄弱环节,才能提升普法教育质量。在建立法律保障制度中笔者认为应构建以下四个保障机制:

一要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组织领导是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作保证,普法教育工作就会处于无序状态。因此,在推进五五普法中,首先就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法律不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赋予组织领导机构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组织机构成为摆设。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的单位都有普法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不力,甚至有的单位还没有建立普法机构,普法教育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普法机构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

二要构建普法教育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参与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如果不通过法律制度来明确各自的责任,那么共同责任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但是在工作实际中,一些单位并没有具体的责任,因而出现了做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差一个样的现象。普法教育责任不落实,普法教育的质量就难以提高。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构建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三要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教育的手段上具有一定的相通性,产生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问题和部门之间的利益,存在着部门之间不勾通,工作开展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不仅导致基层应付困难,资源极大浪费,而且教育质量也不高,如党委部门正在农村开展建立农村党校工作,而我们也在农村开展建立法制学校工作,由于部门之间不勾通,结果各抓各的,这不仅导致农村工作忙乱,资源浪费,而且使很多工作在农村难以落实。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整合资源,树立大教育的观念,一切资源为教育所用。这样,普法教育才能与其他教育互为能动,协调发展,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四要构建有效的普法教育考评机制。考评是督促地区、部门、单位做好普法教育落实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效方法,历来被各级所重视。在普法教育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考评的价值和效用没有得到被考评单位的认可,因而最终影响了普法教育推进的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给予确认,同时要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的问题,把一切考核纳入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教育工作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够促进普法教育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创新为确保普法教育质量提供动力

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是社会变革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如果普法工作还停留在传统的模式上开展教育,那么普法教育工作就很难适应快速变化的形势,普法教育的质量也就很难提高。因此,要确保五五普法教育的质量,我们就要始终将创新贯穿于普法教育的全过程,用创新为普法教育提供不竭动力。

一要树立普法教育的创新理念。理念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先导,没有普法教育的创新理念,就没有普法教育的创新工作。在五五普法中,我们一定要将创新理念贯穿于普法教育的始终。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作指导,认真研究和破解新形势下普法教育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发展的思想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用创新的理念提升普法教育质量。要把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法制文化作为做好普法教育事业的最高追求,把我们的思想从旧框框中解放出来,从固有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让创新的理念不断为普法教育工作提供精神动力。

二要确立普法教育的创新手段。普法作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工程,应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五五普法工作应要更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在提高普法教育质量上下功夫。一方面,我们要认真总结二十年来普法教育的成功经验,并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今后的普法工作所用;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普法教育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有新的突破。

三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全民普法是一项伟大的事业,需要数以万计的人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与普法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差距较大,特别是基层单位矛盾更为突出,有的县、区搞普法教育的专职人员只有一人,有的配了几人因其它工作抽调出去最后还是剩下一人,同时其他部门的普法人员也较少,组织形式比较单一。因此,在五五普法中我们要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改变人力资源紧缺的状况。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确定普法机构的人员编制,定人定岗并不得擅自挪用。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创建普法宣传员队伍,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为普法教育服务,如组建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骨干队伍、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队伍、法律服务宣传员队伍、专业法宣传员队伍和法律志愿者队伍等等。通过创新普法教育的用人机制,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普法教育的洪流中来,那么全民普法教育这一伟大的事业最终就会获得成功。

 

                                                                                   无锡市司法局  张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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