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法治南京建设
  江苏省第十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一
   时间: 2006-10-20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06年7月29日)

 

南京是司法部确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和江苏省确定的建设区域性法治化城市的试点城市。“四五”普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以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系点和试点城市的排头兵、试验田作用,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南京建设进程,有力地促进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今年五月,我市荣获“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城市称号。

一、树立法治领先理念,坚持法治谋划全局

我市十分重视普法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加快推进法治南京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提出“实现两个率先,法治要领先”,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将普法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市委将依法治市作为五大发展战略之一,纳入“十五”规划,融入到全市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每年人代会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审议,提出阶段性目标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工作纳入促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二是坚持以先进理念引领法治实践。坚持对依法治市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理性反思,特别对新城区法治建设、城市建设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市场监管与信用建设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市委还邀请国内30多位著名法学、政治学专家,与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联合举办“政治文明建设与依法治市战略”高层论坛,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层面探讨地方依法执政和发展民主政治的办法和途径,为我市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廓清思路。

三是坚持普治并举。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我市普法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目标,将学法、用法工作融入到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诸环节之中,通过整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妥善处理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构筑法制宣传平台,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普法是推进法治南京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市以构筑公众参与平台为着力点,拓展普法教育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法治南京建设,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法治南京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整合“法律人”资源。积极发挥南京法律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法律人”做法律事。成立了政府法律咨询组、普法讲师团、大学生法制宣传志愿者以及法制漫画创作组、法制小记者等队伍,经常性地组织他们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一起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人在行动”活动,倡导“法律人”自觉参与社会法治实践,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吸引人、凝聚人。

    二是构建法治媒体网络平台。我市每年都对法制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执法机关和新闻单位在服务大局中昭示法治思想,彰显法治特色。全市新闻媒体开办(联办)法制专题栏(节)目120多个,每年刊播法制新闻、专题3.5万篇次。南京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出的《法治现场》,深受群众的欢迎。加强综合法治网站建设,借助网络平台成功举办了有关热点问题的“法治网谈”、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格言警句征集等活动。法治综合网站自2002年7月开通以来,点击量高达1100万余次,已逐步成为“法律知识大仓库、法治工作大平台”。

    三是打造“18法律广场”。经过10多年打造的“18法律广场”,以传播法律文化、引导市民“要法”为宗旨,已成为法治南京建设的特色品牌。每月我市都确定一个法制宣传主题,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人员等与南京电视台,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每月18日,广大市民习惯性地前往活动现场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观看市民自编自演的法制文艺演出,呈现出热烈的互动场面,成为我市普法宣传的一道靓丽风景。

    四是精心策划“12·4”法制宣传月。我市每年都要结合“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市统一行动,市领导带头走进电视直播室向市民群众宣讲宪法精神和宪政思想,开展万名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大宣誓活动,组织法制文艺调演、法制诗歌散文朗诵会、法制美术摄影作品展,新闻媒体刊登法制专题文章、刊播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在主要地段悬挂法制宣传标语等等,使法制宣传月成为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展示执法者形象、汇报法治成果的重要载体。

    三、突出法治实践成效,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法治建设既要整体推进,又要讲求实效。我市紧扣“诚信、安全、有序”法治城市价值目标,在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的同时,从城市公信度、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上突出法治的实践成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以推进公平正义为着眼点,提高城市的公信度。积极开展“建信用南京城,做诚信南京人”工作,培育了湖南路、新百商场等一批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示范店,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司法机关坚持办案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五年来法院系统共审理案件30万件,服判率达80%以上;检察系统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1075件。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6500件,城市的公信度逐步提高。

    二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提高社会的认可度。我们从群众最需要的事情抓起,先后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整治老城环境、秦淮河和“三小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切实增加教育投入,使在宁的4.82万适龄农民工子弟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9.85%;大力整治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仅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一项每年就减轻企业负担约4.21亿元。

    三是以保障稳定有序为落脚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我市围绕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目标,建立健全“大防控”、“大信访”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128个街镇组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筑牢基层维稳根基。2003年至今,在全国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南京“治安环境指标”连续位居全国前列,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等8类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在同等城市中处于最低,公众对南京社会治安满意度处于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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