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省各地各部门的普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事情情况考核验收办法》(苏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委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预备通知》要求,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定于6月15日至6月25日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中央部署和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要求,2006年5月30日,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同年7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五五”普法在我省全面展开。两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省各级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贴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苏大局,遵循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夯实基础、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较为扎实地组织实施了“五五”普法规划,在积极构筑长效机制、打造工作亮点、推进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关于加强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五类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部署和要求,基本构筑了重点对象学法的法制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全省省、市、县三级已全部实施了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盐城、南通、扬州、海安、通州等地还试行了非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省各级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整合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延伸普法工作手臂,壮大普法工作队伍。全省从省到各市、县(市区),三级全部组建了“五五”普法讲师团,共有人员8436名。各地还发展和建立了新一轮“五五”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和高校“法律人”队伍和网络,现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9878人,法制宣传志愿者93583人。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各种类型的“五五”普法骨干培训8900多期,培训人员1179000多人次。针对不同对象,适应不同需求,全省各级各地各部门编写发放的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逾千万册。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媒体在面向社会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中发挥了更大的优势,进一步营造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农民工普法、法治文化、基层法治实践等工作不断开创创新,形成“五五”普法江苏品牌。通过扎实的工作,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6月14日,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在南京召开了全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组成员培训会。会上对中期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和安排。此次中期检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分别带队,抽调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委、省级机关工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及来自有关市的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通过集中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台帐、随机抽查等程序和方式,开展检查工作。此次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基础保障、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措施以及普法工作成效和创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