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法第12期
 
   时间: 2008-08-07  

江苏普法

第12期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江 苏 省 司 法 厅                                        编发    2008年7月8日

 

  省委书记梁保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张苏军副部长调研我省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全省2008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圆满结束

  我省大力开展“6·26”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

  全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扬时代精神  推进法治文化 着力打造普法新品牌

            ———江阴市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工作

  全省统计系统统一规范法制宣传工作台帐

  扬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重要信息

省委书记梁保华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6月27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江苏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在南京举行。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作了题为“小康社会与法治建设”的报告,省委书记梁保华主持报告会。

梁保华同志在讲话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他还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张苏军副部长调研我省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6月27日,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宁召开座谈会,调研我省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情况。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刘剑,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仁,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建等参加了座谈会。

张苏军同志在听取省司法厅的汇报后,认为江苏省在农民工学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后,提出将领导干部学法打造为法制宣传工作的又一成功品牌,抓住了重点;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提出刚性要求,并加大考核力度,求得了突破;中心组学法坚持不懈,法制讲座声势浩大,集中培训有序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有效落实,取得了成效。他要求省司法厅要贴近形势需要,把领导干部学法作为“重中之重”,营造氛围,创新形式,优化载体,培植典型,强力推进,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全省2008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圆满结束

 

6月20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农民工办公室、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的主题为“学法用法助致富、共建和谐迎奥运”的全省2008年度“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圆满结束。

活动周期间,各地广泛开展了“向农民工送百场法制类电影,为农民工举办千场法制讲座,组织万名法律志愿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盐城市在农民工聚集的小区、工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图板巡回展出。连云港市委宣传部、农民工办公室、市司法局表彰26名成绩突出的“优秀农民工”及10家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南通市组织力量,深入到南通籍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开展“迎奥运、学法律、促稳定”普法万里行活动。淮安市开展“十百千”工程,精选十部与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挑选一百名优秀法官,深入企业、工地和农民工集聚地举行千场法制报告会。泰州市制作法制宣传短片,在电视台定时滚动播放。苏州市编印《农民学法用法手册》,发放到大型工地的农民工手中。南京市雨花台区组织法院、劳动、司法、工商、公安等部门到安德门外来工劳务市场,为求职民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服务,并将与农民工密切相关的《合同法》、《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制作成4万副普法扑克牌,免费向农民工发放。

活动期间,全省印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18万多份,悬挂法制宣传横幅标语3000多幅,设立农民工法律咨询点1300多个,出法制宣传黑板报、宣传栏2010期,更新刷写各类法制宣传标语9000多条,举办法制讲座1378场次,放映各类法制电影578部,调处化解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各种矛盾纠纷106起。

 

我省大力开展“6·26”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

 

连日来,我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禁毒法》施行和第21个国际禁毒日为契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禁毒氛围。省劳教局对《禁毒法》贯彻实施工作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全系统切实加强宣传,做好戒毒人员收治和康复工作。6月23日,由劳教局主办的江苏戒毒网正式开通。镇江、沛县、响水等地开展大型《禁毒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联合签名,发放宣传手册,接待市民咨询。扬州、无锡锡山区等地组织法制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举办禁毒讲座,在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对吸毒人员、高危人群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泰州市利用法制宣传“每月班车”,深入社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娱乐场所发放《禁毒法》宣传资料,在人流密集区域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主题法律咨询活动。南通市举办禁毒宣传周,建立禁毒宣传志愿者队伍,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涉毒人员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连云港、宜兴、徐州鼓楼区等地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学校,在青少年中开展“学法懂法,远离毒品”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禁毒法律知识竞赛。盐城市深入劳教单位,与劳教人员及亲属开展“送温暖、话亲情、促改造”禁毒宣传活动,帮助涉毒劳教人员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宿迁、江都、常州钟楼区等地编印《禁毒专刊》,通过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禁毒知识和案例,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向群众开展宣传。浦口监狱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宣誓签名、主题演讲和禁毒知识竞赛系列教育活动。

☆争先之路

全省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在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统一部署,我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响应,真抓实干,宣教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县(市、区)长培训率达90%,乡(镇)干部培训率达67.2%,村组干部培训率达80%以上。

一、突出重点,着力构建培训长效机制

省委、省政府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6月20-22日,我省在常州举办了第十三期国土资源管理专题研讨班,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李小敏出席并作动员讲话。此次研讨班是落实我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培训对象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扩大到13个省辖市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和国土资源局局长,中央、省内主流媒体对其进行了充分报道,全省掀起新一轮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新高潮。

我省在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中,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县(市、区)政府领导纳入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范围,连续举办了13期国土资源专题研讨班,基本上做到每两年对所有县(市、区)分管领导轮训一遍。具体组织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从细节着手,确保县(市、区)长研讨班的办班质量。一是领导主讲。省国土资源厅主要领导作动员,国土资源部、省有关部门领导授课,谈体会,摆情况,提要求,教办法。二是精心组织。提前下发预备通知,明确办班主题,确定交流内容,使参训对象提前了解,提前思考,提前准备。三是交流互动。不断创新形式、活跃气氛,有专家领导授课、有交流研讨、有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座谈互动、有疑难解答、有现场参观。参训学员普遍反映,参加培训有听头、有看头、有学头、有想头,学到了“真经”,拓宽了思路。

二、联系实际,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宣教活动坚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当前查处土地违法等专项行动相结合,力争把培训的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在宣教内容上,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和中央提出的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大意义;二是重点介绍与县、乡、村干部、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比如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开发、征地补偿安置等;三是重点讲述典型违法案例,特别是结合“百日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讲述常见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期国土资源管理专题研讨班上,李小敏副省长对于落实共同责任进行了重点宣讲,对参加培训的市、县(市、区)长提出明确要求,特别结合6月1日起施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落实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进行了重点阐述,要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落实好保护的责任、维权的责任、稳定的责任,并强调指出,能否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推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是检验地方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此次培训使全省县(市、区)政府“一把手”受到了教育、产生了“共鸣”,效果很好。

我省各地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在完成中央“规定动作”基础上,还积极开展“自选动作”。常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状况调查,编印《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知应会问卷调查表》,了解社会各方面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深入情况;组织宣讲团进镇宣讲,选取当地典型违法用地案例,由受训人员进行剖析,最后宣讲团讲评,使受训人员知道了错在哪里,为什么错,应该如何做,大大提高各级干部的大局意识和依法用地意识。邳州市策划编制了以“保护资源,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文艺节目,并启动了国土资源“文艺大篷车,送法到万户”活动。海安县组织编写了《国土资源法律在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土地法律法规条文,将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国土资源部通报的18起及江苏省通报的10起土地违法案件进行编辑整理,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分析案情、讲清道理、解析法律、警示震慑。

三、注重实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我省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除了采取常规的培训班、专题讲座、结合工作任务以会代训等方法外,各地还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真正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为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了浓厚氛围,为扎实推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了基层领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了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强化了坚守耕地红线的责任意识。使政府主要负责人认识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认清了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增强了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意识。促使国土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氛围逐步形成。二是增强了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本领。从全省今年1-5月发现违法和查处情况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土地违法宗数减少了4.4%,立案数、立案涉及土地面积分别减少了35.7%、30.1%,收回土地面积增加了137%,罚没款增加了25.6%,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效果正在显现。三是拓宽了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江苏在土地管理上必须走节约集约之路。尽管我省是全国最早推行“三集中”和最早设立投资强度控制指标的省份之一,但综合考察我省单位建设用地GDP和一般预算收入水平,地均效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省国土资源厅)

 

高扬时代精神  推进法治文化  着力打造普法新品牌

——江阴市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工作

 

近几年来,江阴市在普法工作实践中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全面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开创普法工作新境界,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喜爱。2005年2月,该市法制艺术团被评为江阴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新事”,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评价。

一、勇立潮头,率先在全省成立法治文化专门机构

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江阴市司法局不再满足于拉标语横幅、读法律条文、发宣传资料等常规形式,而是创新载体,改进方法,走出了“三步棋”,努力实现法制宣传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方向转化,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性、生动性、感召力和吸引力。

1、组建市法制艺术团。2003年11月,市司法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决定成立市法制艺术团,聘请了江阴籍曾在苏锡常地区京剧、锡剧、评弹等专业剧团工作过的退休退养演员和江阴七八十年代的文艺主力骨干25名,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团长,主要演员任副团长、导演、艺术总监和剧务主任。艺术团是一支融创作、导演、演出于一体的团队,仅用半个月时间就创作排练了一台短小精悍的法制文艺节目,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登台亮相,一举得到广大市民和市委领导的认可。当年,该团就深入全市19个乡镇、50多个社区进行巡回义演,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被群众誉为“流动的法制教育课堂”。

2、成立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为了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建设,2005年2月,市局正式成立“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聘请了在江阴工作的省级以上的作家、诗人、书法家、美术家和摄影家共18名,专门从事法治文化的研究、创作和推广。研发推广中心下设三个工作室:一是理论工作室,由5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法治文化工作的理论研究;二是文学工作室,由4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创作法制文学、法制文艺作品;三是艺术工作室,由9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开展和组织各种法制文艺系列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的成立,标志着该市的普法工作走向了一个新的制高点,中心成立以来已创作各类法治文化作品1500余件。

3、规范法治文化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提供一定的经费保障。每年从司法局法制宣传经费中拔出部分经费用于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二是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当年工作重点,讨论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组织研发人员深入一线采风。定期组织研发人员深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居、学校、监所等一线进行采风,掌握法治文化创作第一手资料。四是开展法治文化作品评议和推广活动。每年组织研发人员研究开发新作品、定期面向社会征集法治文化作品,并将优秀作品汇编成册或转化为文艺等形式推向社会,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围绕使命,努力将法治文化洒向社会各阶层各领域

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文化搭台、法治唱戏”,其使命和宗旨是围绕大局、服务民生,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全社会依法治理。

1、围绕大局推进法治文化。2003年,“平安江阴”创建工作拉开了序幕后,市法制艺术团精心编排了“平安江阴”创建一台戏,连续两年深入社区、乡村、学校、驻军和监所进行巡回演出80余场,直接观众达10万余人;去年市委提出建设“幸福江阴”的目标后,艺术团又依据幸福江阴“五个好”的标准,结合普法工作,编排了“欢乐夜晚、品味幸福———法制文艺百村行”巡回演出,受到了前来江阴调研的省委宣传部领导好评。2005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为充分展示普法工作成果,市司法局组织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成员、专家和社会业余爱好者创作法治文化作品1000余件,举办获奖作品巡回展,并将100余件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免费放发给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

2、围绕民生推进法治文化。围绕民生这一主线,市司法局先后在市“一报两台”建立了法治文化专栏,在市电台开播了“法律新时空”、在电视台开辟了“法眼直击”、在江阴日报开辟了 “律师信箱”等栏目,开通江阴普法网和法律援助热线,出版《江阴法治导刊》、《江阴普法》杂志,组织研发推广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创作并演出了宣传新婚姻法的《登记》、计划生育法的《四个阿婆讲媳妇》、工商法律法规的《智捣黑心棉》、交通法的《鬼迷心窍》、税法的《溜溜球》、城管法的《三不买帐》等节目,使老百姓在观赏法制文艺、接受艺术熏陶中引发情感共鸣和对法制的认同。

3、围绕热点推进法治文化。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求学进步成了社会经久不衰的热点话题。这几年,该市围绕普及青少年法律常识,开展了系列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研发推广人员编写了《校园法律知识读本(小学版、中学版)》免费下发给全市近百所学校;2005年在徐霞客小学启动了“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2006年,组织研发中心13位作家利用1个月时间深入省少管所和市看守所对失青少年进行专题采访,依据一桩桩典型案例编写了100个法制故事,出版发行了《失去旋律的青春》共200万字,在全市家长和学生中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他们还通过布置法制寒假作业、举办法制夏令营、校园法制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强化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放大效应,竭力彰显法治文化的独特魅力

1、发挥研发推广中心的“磁场”效应。由于法治文化研发推广中心汇聚了江阴文化艺术界的精英,这个精英群体就象一个巨大的磁场不断吸引着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法制宣传队伍之中。近几年,先后有20余名美术老师慕名加入了研发推广中心艺术组,40余名法律工作者加入了普法讲师团队伍,600余名市镇村居干部加入了普法联络员队伍,90余名政法干警加入了法制副校长队伍,13000余名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社会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这些队伍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发挥研发推广中心的“酵母”效应。研发推广中心每年有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作品问世,先后发表了《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培育法治江阴进程中的法治文化》等10余篇法治文化论文,出版了《和谐的防线》、《失去旋律的青春》、《窗前的风铃》等800万字的法制文学作品,编印了《全民普法20周年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选》、《平安江阴》、《幸福江阴与法同行》画册,拍摄了电视专题片《托起朝阳》、《高墙内外》,编写了《市民实用法律指南500问》12万册、《新市民法律服务手册》40万册、法制漫画日历挂历12万册等普法教材,编写了《说法》、《血泪母子会》等法制文艺剧本60余个。法制艺术团自成立以来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军营、监所和外来人口集中居住地演出200余场。一大批法治文化作品在社会上形成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普法氛围,影响和带动了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和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据不完全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组织的大型法治文化活动就达1000余次。

3、发挥研发推广中心的“渗透”效应。法治文化如春风化雨,滋润着暨阳大地,江阴的法治建设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已形成制度。二是各级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公开已步入规范化轨道。三是公民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已蔚成风气,集访、进京非正常访现象日趋减少。四是基层依法治理、企业依法经营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厂务公开、价格公开已形成自觉,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五是经济社会秩序良好,公众对江阴的安全感达98%。(江阴市司法局)

☆普法动态

全省统计系统统一规范法制宣传工作台帐  近日,省统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统计局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台帐的建立、登记和信息报送工作,并统一了台帐项目。今后,县(市、区)统计局将在每月5日前向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每月10日前向省统计局报送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台帐。(省统计局)

扬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  扬州市确定2008年为该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年”,并于日前由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围绕“推进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扬州”主题,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公民意识;整合文化资源,培育法治文化;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氛围;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弘扬法治精神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在全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法治文化品牌。(扬州市司法局)

扬州市开展“学法用法优秀机关”创建活动  近日,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优秀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对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五项措施:一是明确学法重点。突出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公共法律,以及与领导干部、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二是健全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把机关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三是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充分运用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五是强化检查考核。积极推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公务员年度统一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制度等。学法用法优秀机关考核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考核优秀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该市还同时出台了“学法用法优秀机关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实施细则”,并对各相关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责予以明确。  (扬州市司法局)

连云港市新浦区建立村(社区)法治工作站  近日,新浦区在新东办事处和云台乡政府试点建立村(社区)法治工作站,计划年内在全区范围全面推广。工作站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主任,并聘任政法机关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副主任同时兼派驻单位党组织副书记,主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救助、基层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通过法治工作关口前移,整合基层法治资源,推进和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新浦区司法局)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实践基地”落户武进湟里  7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实践基地”在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挂牌,常州市及武进区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负责同志和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名师生出席了挂牌仪式。今后,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大学生将在每年寒暑假与湟里镇司法所联合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组织赴企业、学校和社区开展送法服务,组织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调研座谈等活动。(武进区司法局)

 编校:
 来源:
 
  相关文章:  
 
 附件下载:
 
苏ICP备05072245号版权所有:江苏省司法厅 联系电话:025-83591063 025-83591322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南京擎天科技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分辨率:1024*768 IE6.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