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法第13期
 
   时间: 2008-08-31  

江苏普法

第13期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江 苏 省 司 法 厅                                             编发    2008年7月28日

 

  省委书记梁保华提出:

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

※省人大领导率人大代表视察“五五”普法工作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多种形式并用,开展税法宣传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做法

※对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淮安市部署2008年度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活动

※吴江市“垂虹讲坛”为平台开展法制月月讲活动

※海门20名赏律师活跃在署期普法课堂

 


 

 

领导干部谈学法

 

省委书记梁保华提出:

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

7月8日,省委书记梁保华在全省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谈到下一步如何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整体水平时,梁保华提出了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要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他指出:“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帮助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政能力。对广大群众的普法教育,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并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引导群众既要依法维权,也要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进一步丰富普法载体,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法制宣传取得实效。”

 

重要信息

 

省人大领导率人大代表视察“五五”普法工作

    7月8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朱龙生分别率领省人大视察组到镇江市和南通市,对我省“五五”普法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视察。

视察组先后听取了镇江和南通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与组织、宣传、教育、劳动、人事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代表们深入行政执法机关、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实地考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普法教育基地、农村法制学校等,详细询问并了解机关、社区、企业、学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视察组一行对镇江、南通两市“五五”普法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两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持之以恒、不断深化,增强普法的实际效果。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

7月22日下午,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长缪蒂生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关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自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贴建设更加美好新江苏的大局,遵循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夯实基础、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构筑长效机制,打造工作亮点、推进法治实践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五五”普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全省各地围绕中心开展普法工作,主动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主题和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制宣传的基础和先导作用。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了较为科学的制度体系,并突出了领导干部学法这一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了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行对非人大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从省情特点出发,在农民工普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方面,不断打造亮点,形成了“五五”普法的江苏品牌。为进一步形成大普法格局,勇于探索、积极创新,构筑了领导协调、目标责任、部门联动、考核监督等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的四大长效机制。

 

经验交流

     

多种形式并用,开展税法宣传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做法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将创新形式,作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着力点,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和意识,提高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扩大了税法宣传教育的实效和影响,为推动全市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该局连续两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无锡市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去年被评为全市首批创建“规范执法先进单位”,第四税务分局、锡山三分局、惠山三分局等三家单位被评为无锡市“规范执法合格点”

一、依托地税网站,拓宽税法宣传工作平台

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自2002年开通以来,累计访问人次达1500万人次,现日均访问人次达7万人次,并在2007年无锡市六十多个政府机关网站评比中名列第一,成为税务机关与广大纳税人沟通互动的重要平台,也是该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阵地。一是更新及时。该局对网站所有栏目每天都及时更新,对于税收法制宣传栏目做到各级政策法规政策出台的当天就更新到位,确保纳税人及时获得有关信息。二是内容全面。网站设有政务公开、基本信息、法规公文、公共服务、在线办事、办事指南、公众参与、局长信箱、投诉建议、地税文化、税收课堂十一类栏目。三是高效便民。在税收法制宣传方面,该局网站按照纳税人需求的特点设置最新法规和税收优惠两个子栏目,提供最新的和纳税人最为关注的税法信息。对已经发布的税法文件按照税种分类的方法供纳税人查询,并提供全文关键词检索功能,方便纳税人检索。该局还将网站办成网上办税服务厅,设有网上申报,12万元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运输发票查询、有奖发票查询等栏目,使纳税人不需到税务局就能够通过互联网办理纳税事宜,提高了办税效率。四是强化服务。为了加强纳税人与其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专管员的联系,该局开发了网上直通车,目前在无锡市滨湖区试点,即将在全市推广应用。其特点是纳税人与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专管员之间可以进行点对点服务。主管税务机关和税收专管员将当前纳税人应当知晓的法规、税收管理措施,以及纳税人应当办理的涉税事项通过该网告知其管理的纳税人。其辖区的纳税人都有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自己的网页,获取主管税务机关发给自己的有关信息,同时,也通过该网页的有关栏目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联系,办理涉税事宜,解答和提出有关咨询问题。

二、创办网络学校,提高税务干部学法实效

2006年该局把“构建网校平台、实施学分管理”作为年度创新目标任务来抓,筹建了“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网络学校”。该“网络学校”是集学习、培训、教育、考试、考评、竞赛、自我测试、培训管理、人才管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新平台,主要由个人信息、网上培训、在线考试、教育资源、培训管理、网上交流六大信息模块组成。发布包括领导科学、税收业务、政工文秘、法律知识以及军事、历史等内容的视频课件,分门别类设置包括税收理论、财务会计、行政管理、思想政治以及信息管理等与税收工作岗位密切相关的练习题,目前建有14大类115门图片并茂、生动活泼的多媒体课件和5大类17233道试题。

该网络学校自去年全面上线运行以来,参加月度达标作业11618人次,全系统组织各类考试70次,参加考试的干部达4278人次,同时通过设立月度达标、季度汇考和年度统考的模式,加强对干部自主学习的组织引导,培养干部终身学习的观念。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初设置不低于50道题目的月度达标内容,每名干部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必须累计答对30道题才算完成当月达标任务,可以随时进行达标作业,每次作业量不作强行规定,以季度汇考和年度统考检验月度达标的效果。

三、运用现代传媒,扩大税收法制宣传影响

两年多来,该局在下大力气运用网络技术开展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创新多种形式和手段,有效地扩大了税收法制宣传的广度和力度。先后开通12366语音热线,在无锡日报、无锡电视台等现代传媒上常年开设税收专栏,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纳税导示板、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税收资料发放栏,自办《无锡税苑》刊物,举办税法通报会,开展税法进家庭、社区、市场、机关、企业“五进”活动,与好来坞(中国)数码艺术中心合作合作开发动漫片《吉娃娃与有奖发票》,“开展纳税人之家”活动等,同时该局紧紧抓住每年4月份的全国“税法宣传月”这一有利时机,坚持以普及和宣传税法为重点,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举办“税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横幅标语,税法讲座,税法有奖竞答,印发税法有奖答题卡,“诚信纳税”座谈会等形式,将税法宣传进一步引向深入。

(无锡市司法局 金耘 无锡市地税局叶坚)

 

实践与思考

 

对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姜 宏 斌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在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的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群众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来;要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的教育,转到增强公民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尤其是要用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要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公民自觉自愿的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必须不断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自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的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强与现代媒体联手。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全力利用影视、报刊、网络和广告发布载体等资源,以法制主题词句、动漫图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还可以尝试市场化运做的方式,组建法制文化艺术传媒公司,编写拍摄播出法制文化艺术影视作品和组织舞台演出活动,编导有关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民生、法律与文化、法制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电视记录片,着力解决法治文化的社会性、参与性,好的影视作品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有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艺术的创作活动产生良性循环,就可以产生更多的有影响力的法制艺术影视作品。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实践必须有所作为

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决不仅仅是灌输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参与和推动法治实践方面必须有所作为。一是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实践证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是对社会对群众最好最直接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可以考虑成立由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社会各类代表组成的,针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效能督察和评估中心,制定一整套督察和评估的程序、管理办法。通过群众投诉、媒体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点面结合的检查督导,对发现并有证据显示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违纪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二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比如,在地方人大立法过程中,在政府政策制定中,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法院庭审时就可以组织和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把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特别是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劳动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中来,让更多的人亲身体验法律制度的运行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治于法治实践之中。                                    (作者系南京鼓楼区司法局副局长)

 

 

普法动态

淮安市部署2008年度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活动  为了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力度,淮安市决定从2008年起至2010年,每年举办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活动。为使竞赛活动开展有序,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的通知》,在竞赛内容上,通知规定市、县级机关干部为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部分内容。乡(镇、街办)干部为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民法通则、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部分内容。村(居)干部为党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环境保护法、治安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水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办发[2004]17号《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在方法步骤上,通知要求竞赛采取按级统考、分级选拔、择优组团、统一竞赛、全市排名的方法,对全市各级、各单位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全面公布。日前,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根据该市两办的通知精神,联合下发了《关于2008年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竞赛的有关事宜,并公布了全市四级干部学法竞赛复习提纲的门户网站。现在,各地各单位正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学法考试,择优选出参加市级竞赛的人选。                                                          (淮安市司法局)

吴江市以垂虹讲坛”为平台开展法制月月讲活动   7月26日,吴江市司法局特邀苏大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于晓琪,在吴江市图书馆为群众举办了题为《人治与法治治国方略的选择对我们意味着什么?》的讲座。讲座人治与法治两种治国方略各自的优劣入手,分析了依法治国选择的必然性,辅以家庭教育、人际相处等方面的现实案例,对每个普通人在法治大环境下的价值选择、心理调适、行为养成进行了指导,受到在场听众的普遍好评。为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渠道,该市司法局以市图书馆的“垂虹讲坛”为平台开展法制讲座。计划每月邀请一名法学专家为市民宣讲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吴江市司法局)

海门20名党员律师活跃在暑期普法课堂  7月22日,海门市教育局、司法局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的“2008,暑期中小学法制教育团”正式启动。该市20名党员律师,组成4个组,分别深入全市4个片30所中小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暑期普法课堂教育活动。启动当日,党员律师为暑期返校的学生,送去了5000册由市司法局和律师工作协会编印的《青少年法制教育100题》读本,在课堂进行了法制教育,并解答学生生活中遇到的涉法疑难问题。                                                  (海门市司法局唐德冲)

东台市为企业务工人员集中送法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企业与务工人员之间的纠纷不断有些上升的情况,为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该市决定从6月底开展以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主要形式的“送法进企业”活动。日前,东台市法宣办、司法局组织该市各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深入到部分较大规模的企业举办企业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讲座,讲座主要围绕“务工人员的权利有哪些”、“务工人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务工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三个方面对广大企业务工人员进行了辅导,使他们在懂得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明白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全市企业的和谐发展。                                               (东台市司法局丁志柏、孟诚、夏素荣)常州市武进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农民工家庭”的活动  近年来,武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一直保持在50万人以上。针对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少数用工单位不重视等的情况,日前,常州武进区横山桥镇联合区安监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在该镇以农民工子弟为主的阳光学校举办“小手拉大手,安全生产走进农民工家庭”活动。400多名农民工子弟和他们的家长齐聚一堂,听取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讲。这也是该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周”和“安全生产宣讲月”的一项活动内容。讲课结束后,组织者还印发了《致农民工子弟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安全基础知识读本、武进区农民工常用法律知识读本、防范百招等法制宣传小册子,供经常学习使用。

(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 彭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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