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五五”普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2006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贴“建设美好江苏”的大局,在普法工作中,狠抓重点、全面推进、开拓创新,使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科学制定规划,夯实工作基础,“五五”普法开局良好
2006年5月,省委省政府批转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了“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江苏建设和依法治理成效,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的目标,为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指导。同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试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围绕中央和省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全省各地、各级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规划,并进行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部署动员。三年来,全省贯彻“夯实基础谋发展,扎实推进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在队伍建设、骨干培训、经费保障等基本环节上下了功夫。省、市、县(市、区)三级全部组建了普法讲师团,人员达8436名;积极建立普法联络员、宣传员、志愿者以及高校“法律人”网络,形成了遍布城乡的法制宣传工作者队伍。目前,全省有法制宣传志愿者93583人,中小学法制辅导员9878人。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全省共举办各类“五五”普法业务培训8900多期,培训人员达118万人次。同时,各地还加大了普法经费的投入力度,2007年13个省辖市市级财政普法经费拨款为921.5万元,较“四五”同期增长149%。
二、紧贴中心工作,营造法治环境,“五五”普法服务大局
全省“五五”普法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主动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主题。各地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为着力点,针对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安全生产、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敏感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盐城市每年组织《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教育活动,长期坚持“送法到拆迁户”。全省各地除开展各种围绕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专项普法,还积极通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依法顺利实施,2006、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718件。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在群众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税法以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南通市注重在“大调解”工作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普及法律知识中化解各种纠纷,得到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徐州市每年“三夏”、“三秋”在微山湖省际接边地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连续5年未发生械斗事件,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2006、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大普法力度的基础上,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4400多起。三是依法引导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积极围绕大事、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我省“五五”普法基本特点。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省环保局迅速下发《关于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无锡、苏州、常州等地大力开展“环保法律知识环太湖行”活动,营造太湖治污的法制舆论氛围。今年5月,及时组织开展全省“维稳定、创和谐、迎奥运”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会举办营造法治氛围。
三、狠抓重点对象,带动全民学法,“五五”普法深入进行
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类普法重点对象,努力带动全社会学法用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设。在不断完善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的同时,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厅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学法登记制度”、“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各地根据各自情况和特点对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行规范和创新,镇江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的“五个一”制度,南通市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积分制度,有力地保障了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已全部实施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盐城、扬州、南通等地还探索推行对非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二是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的实际效果。两年多来,全省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青少年、企事业、农村普法工作。目前,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都纳入了教学计划,各地还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常州市在403所中小学建立“一课一长一庭一考”(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纳入中考内容)的“四个一”法制教育制度。各地积极探索和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突出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电化教育等形式,强化学习考核,检查监督,效果运用等环节,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更加注重实效。南通市广泛开展了“依法经营、诚信创业,营造和谐劳资关系”为主题的企业普法工程。盐城市围绕“企业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和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相结合”的思路,组织市、县二级普法讲师团,深入近2000家企业,讲课送法。无锡市新区编印中英文对照的《法律服务指南》,免费发放到外企。在开展农村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上,全省除了开展日常普法行动外,还想方设法把普法渗透到农民家庭和工地,不断扩展农村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不断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的力度,不断丰富农村普法工作的形式载体。
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的同时,全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面向公众的普法教育。一是积极组织“12.4”和“3.15”、“6.26”等重要的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系列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三是广泛开展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的普法活动。
四、打造亮点品牌,弘扬法治文化,“五五”普法呈现特色
“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在培育亮点、打造品牌,重点突破上做文章,探索建立新的普法形式,取得显著成果。一是农民工普法取得突破。2007年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在全国率先出台由省级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率先确定每年举办“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率先组织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合作对接,率先在农民工集中点广泛建立法制学校和法律咨询点。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举办“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企业、街道社区等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和法律咨询点近2500多所(个),年均向农民工印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130多万册(份),送法制宣传电影500多场、演法制文艺节目400多台。“南京安德门农民工依法维权站”受到国务院农民工联系会议的高度肯定;南通市持续开展农民工“普法万里行活动”,颇具特色。二是法治文化建设长足发展。构建宏大的法治文化阵地。全省各市、县(区)普遍建立“18”法制广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专栏覆盖城乡每个村(居委会);建成乡镇(街道)法制宣传园地1324个,各类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22453所(个);报纸、电视台、电台开办法制宣传栏目(节目)299个(档),建立普法网站97个;设立众多的“法律超市”、“法律小书柜”和“法律图书角”。开展大规模法治文艺活动。全省县级以上的法制文艺调演进行了315次。全省目前拥有专业的法制文艺演出队伍85个,业余演出队伍1123个。2007年,省19个部委办厅局在全省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的基础上,联合组织并实施了江苏省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历时6个多月,共创作编排演出450多个节目,是我省普法20多年来规模和影响最大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法治文化创意层出不穷。如无锡市的“法治论坛”、海安县的“法治文化节”、盐城市的法治文化大蓬车、扬州市的法制短信服务平台、南京市的“小强进城记”法制动漫、苏州平江区的学先进卡通普法形象,如东市的“口袋书”、“掌中宝”、“一周一法卡”等等,是我省法治文化工作的缩影。
五、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五五”普法推进有力
各级各地把构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完善。一是领导协调机制。由省到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镇江、南京、苏州、泰州、连云港、淮安、南通、盐城、扬州、宿迁等10个市先后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体系,使“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职能分工更加合理,协作优势更加明显。二是目标责任机制。省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50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使“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部门、行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分解和强化工作职责。三是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了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与近省级机关近40个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各地有关部门也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推进“五五”普法的工作合力。四是考核监督机制。以硬性指标规范、引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成效与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绩效、与法治合格县(市、区)创建考核紧密挂钩,作为考核评比表彰的重要指标,有力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有力促进法制宣传工作水平的大幅提升。2006年以来,各地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建议31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视察411次、调研233次。
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使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日趋浓厚,政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推进,法治环境日益优化,社会文明日趋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