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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普法
第14期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江 苏 省 司 法 厅 编发 2008年8月28日
※ 让法制宣传的春风更加浓郁-
-----江苏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综述
※ 普法动态
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五五”普法工作
靖江市启动普法工作“十百千万”工程
金湖县开展“四项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
让法制宣传的春风更加浓郁
------江苏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情况综述
为全面促进全省“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掀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高潮,6 月中旬至下旬,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负责牵头,省级机关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组分赴13个省辖市及省级机关,对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历时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一、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检查
4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批转下发了《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办法》对检查主体、普法工作的地位作用、经费保障标准等重点内容上作了刚性规定,奠定了此次全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导向性和权威性。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以《办法》为依据,制定操作性很强的百分考核表,对受检内容实行“条目量化、逐项评分”,确保了这次全省中期检查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检查,各地各级根据省里要求,广泛动员、周密部署,逐层逐级组织开展了检查考核工作。南京市委、市政府将“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列入2008年全市政治建设工作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审议内容。泰州市委书记张雷为此专门批示“要做到万无一失,以展现泰州普法成效”。南通市召开全市动员大会。无锡、扬州、常州、淮安等市先后召开迎检协调会进行部署。6月15日,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召开全省“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决定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委、省级机关工委、省经贸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由厅局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3个省辖市及省级机关进行检查。为强化监督,此次中期检查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部分省辖市司法局分管局长一并参加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检查组对全省面上普法工作有了比较全面的把握和了解,发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也指出了一些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对此次中期考核非常重视,副主任柏苏宁和朱龙生还亲自率领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对镇江、南通两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对两市及全省的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有力地促进了全省中期检查考核工作的开展。
二、扎实工作逐步推进,五五普法全面展开
“五五”普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贴“建设美好江苏”的大局,在普法工作中,狠抓重点、全面推进、开拓创新,使全省“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次中期检查考核,充分展示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品牌亮点,充分展示了全省普法工作者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充分展示了“五五”普法全面开展的总体成效。
(一)科学制定规划,夯实工作基础,五五普法稳步发展
2006年,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了省“五五”普法规划,并经省委省政府批转。规划从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战略全局,紧紧把握“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江苏建设和依法治理成效,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的目标,很好的体现了“贯彻中央要求与结合江苏特色、指导性与操作性相统一”的要求,为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对“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全省各地、各级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并进行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全面部署动员。“五五”普法实施以来,全省始终贯彻了“夯实基础谋发展,扎实推进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在队伍建设、骨干培训、经费保障等基本环节上下了功夫。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上半年,全省共举办各类“五五”普法业务培训8900多期,培训人员达118万人次。省、市、县(市、区)三级全部组建了普法讲师团,人员达8436名。各地还积极建立普法宣传员、志愿者、联络员以及高校“法律人”队伍网络,形成了遍布城乡的法制宣传工作者队伍,目前,全省现有法制宣传志愿者93583人,中小学法制辅导员9878人,全省编写发放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逾千万册。同时,各地还加大了普法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检查考核的统计,2007年13个省辖市市级财政普法经费拨款为921.5万元,较“四五”同期增长149%。等等,这些不仅为“五五”普法的良好开局打下了基础,也为“五五”普法深入发展卯足了后劲。
(二)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五五普推进有力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省各级各地始终把构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在实践上不断创新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一是领导协调机制。由省到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随着工作的推进,镇江、南京、苏州、泰州、连云港、淮安、南通、盐城、扬州、宿迁等10个省辖市先后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形成了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体系,使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更加有力,职能分工更加合理,协作优势更加明显。二是目标责任机制。省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为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50项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使“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部门、行业、单位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分解和强化了工作职责。三是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了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联动机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与省委组织部、省依法治省办、省级机关工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事厅等近40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联合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各地有关部门也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形成了推进“五五”普法的联动机制,增强了工作合力。四是考核监督机制。以硬性指标规范、引导、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成效与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绩效、与法治合格县(市、区)创建考核紧密挂钩,作为考核评比表彰的重要指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06年以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建议31件,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后进行了411次视察、233次工作调研,有力的促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紧贴中心工作,营造法治环境,五五普法服务大局
全省“五五”普法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主动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主题。各地紧贴中心,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民生为着眼点,针对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安全生产、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敏感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比如盐城市根据“百万人口大城市”建设的需要,每年在全市组织《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长期坚持开展的“送法到拆迁户”活动,不仅抓住了当前城镇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矛盾,也非常符合各级党委政府的抓经济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全省各地除了开展各种围绕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专项普法,还积极通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各项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的依法顺利实施,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2006、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案件35718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在群众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税法以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公民依法维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法制宣传教育在创建“法治江苏”、“平安江苏”中基础和先导作用的重要体现。南通市平安创建中,在全国首创“大调解”机制,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在普及法律知识中化解各种纠纷,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徐州市每年“三夏”、“三秋”针对微山湖相邻省份群众为水源紧张而容易矛盾激化的特点,集中开展维护省界平安稳定的法制宣传教育,该地区连续五年未发生因用水纠纷而引发的械斗事件,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据统计,2006、2007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加大普法力度的基础上,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4400多起,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三是依法引导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积极围绕大事、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也是我省“五五”普法基本特点。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省司法厅、省环保局迅速下发《关于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动员无锡、苏州、常州等地大力开展“环保法律知识环太湖行”活动,营造太湖治污的法制舆论氛围。今年5月,及时下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维稳定、创和谐、迎奥运”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关注社会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四)狠抓重点对象,带动全民学法,“五五”普法深入进行
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类普法重点对象不放,并以此为契机,努力带动了全社会的学法用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向纵深发展。一是狠抓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建设。“五五”普法以来,在不断完善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的基础上,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司法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200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报制度”。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也根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对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创新,镇江市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的“五个一”制度,南通市创新了领导干部学法积分制度。等等,有力地保障了领导干部的学法活动。目前,省、市、县(市、区)三级已全部实施了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盐城、扬州、南通等地还探索推行对非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并不断向面上推广。二是强化了重点对象学法的实际效果。两年多来,全省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了青少年、企事业、农村普法工作。目前,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都纳入了教学计划,课堂主渠道作用发挥良好。各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常州市在全市403所中小学建立“一课一长一庭一考”(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制知识纳入中考内容)的“四个一”法制教育制度,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落到实处。泰州市海陵区智堡中学多年来在学生中坚持开展“带法回家”活动,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实现了12年零记录。在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上,各地积极探索和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突出了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电化教育等形式,强化了学习考核,检查监督,效果运用等环节,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更加注重实效。南通市广泛开展了“依法经营、诚信创业,营造和谐劳资关系”为主题的企业普法工程。盐城市围绕“企业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和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相结合”的思路,组织市、县二级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全市近二千家企业,讲课送法。无锡市新区编印中英文对照的《法律服务指南》,免费发放到外企。在开展农村及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上,全省除了开展日常普法行动外,还想方设法把普法渗透到农民家庭和工地,不断扩展农村和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不断加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的力度,不断丰富农村普法工作的形式载体。泰州市组织开展了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大学生志愿者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赠送法律书籍、筹建“乡村书屋”、开设模拟法庭、教授赶集送法,将法制宣传工作和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宿迁市在全市推广沭阳县“十户学法互助组”、“一户带十户”农村学法工程,金坛市大力推进以“赶十场法制集、讲百堂法制课、送千册法制书、发万份法律宣传资料”为主题的农村普法富民工程,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在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的同时,全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面向公众的普法教育。一是积极组织“12.4”和“3.15”、“6.26”等重要的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系列活动,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形成声势;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三是广泛开展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的普法活动,以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形式,努力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普法学法氛围。
(五)打造亮点品牌,弘扬法治文化,“五五”普法呈现特色
“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各地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努力在培育亮点、打造品牌,重点突破上做文章,探索建立了新的普法形式,新的宣传方式、新的实施平台,取得了显著成果。一是农民工普法取得突破。根据全省农民工人数众多、流动性大、法制教育相对薄弱的特点,我们把农民工增列为重点普法对象。2007年以“学法助致富,共建新江苏”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在全国实现了四个率先:率先出台了由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贸委、省农民工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率先确定了每年组织开展 “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率先组织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合作对接,率先在农民工集中点广泛建立法制学校和法律咨询点,构建了广覆盖、全方位的农民工学法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江苏农民工普法工作。2007年和2008年连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轰轰烈烈“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并在全省各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企业、街道社区等建立了“农民工法制学校”和法律咨询点近2500多所(个),年均向农民工印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130多万册(份),送法制宣传电影500多场、演法制文艺节目400多台。南京市在年流动量近数百万民工的特大型劳务市场设立了“南京安德门农民工依法维权站”受到了国务院农民工联系会议的高度肯定;宿迁市确立了每年2月份为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月”机制;南通市则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民工“普法万里行活动”等等,都各具特色,又富有成效。二是法治文化建设长足发展。发挥法治文化润物无声的渗透功能是我省普法工作重要经验。首先是构建了宏大的法治文化阵地。全省各市、县(区)普遍建立“18”法制广场、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专栏覆盖城乡每个村(居委会);建成乡镇(街道)法制宣传园地1324个,各类法制学校、法制教育基地22453所(个);报纸、电视台、电台开办法制宣传栏目(节目)299个(档),建立普法网站97个;设立了众多的“法律超市”、“法律小书柜”和“法律图书角”。其次是开展了大规模法治文艺活动。据统计,自“五五”普法以来,全省县级以上的法制文艺调演就进行了315次。全省目前拥有专业的法制文艺演出队伍85个,业余演出队伍1123个,构成了江苏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的强大基础。2007年,省19个部委办厅局在全省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的基础上,联合组织并实施了江苏省第五届法治文艺调演,此次调演历时六个多月,是我省普法20多年来规模和影响最大的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全省自下而上,层层发动,共创作编排演出了450多个节目,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法治文化创意层出不穷。如无锡市的“法治论坛”、海安县的“法治文化节”、盐城市的法治文化大蓬车、南京市的“小强进城记”法制动漫、扬州市的法制短信服务平台、苏州平江区的学先进卡通普法形象、如东市的“口袋书”、“掌中宝”、“一周一法卡”等等,都是我省宏大的法治文化工作的集锦和缩影。法治文化的蓬勃发展为全省“五五”普法注入新的活力。
三、法制宣传彰显效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轰轰烈烈的普法活动,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使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氛围日趋浓厚,公民法律素质明显增强,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日趋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是政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政府更加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省和各地将普法教育和“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民主决策、科学执政的规章制度,大大提高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南京市从2007年开始,全面推行阳光行政工程,重点进一步向党务和司法行政部门扩展,力争到“五五”普法结束,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电子化、网络化。南通市则大力实施权力公开、和谐司法、行政首长出庭、监督查究等四大工程,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公民的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多年锲而不舍的普法工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供了有力的抓手。全省普遍开展的“法律明白人”工程、“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文化建设等,使农村法律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城镇居民法律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广大基层群众的公民意识、法规意识、护法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有效推进。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平台,狠抓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既丰富了基层法治实践,又促进了“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五五”普法以来,全省有15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209个村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94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有80%左右的村和社区被市、县命名为民主法治村(社区)。涌现出了一大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先进典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劲的活力。
四是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五五”普法的深入开展,营造了健全、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江苏省连续多次被中央社会综合治理部门评为全国第一,在国家统计局“人民群众安全感”调查中也是居全国之首。南京市因“治安环境指标”连续3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百佳”投资城市评比中位居第五。南通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使南通市连续7年成为长三角地区唯一没有外商投诉的城市,被评为“未来5至10年最具外商投资价值的城市。”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据有关材料显示,全省经济建设总量连续领跑全国,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值。广大人民群众在享受法制阳光普照的同时也切实体会到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
普法动态
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五五”普法工作 7月29日上午,南京市司法局局长孙绵琪受该市政府委托,向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关于贯彻实施《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汇报。该市人大常委会于30至31日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一致认为,该市“五五”普法工作自2006年开展以来,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领导坚强、组织严密、重点突出、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决议》的相关要求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普遍提升,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普及;依法治理工作逐步深化,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平安南京、建设法治南京、构建和谐南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还就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要突出重点,普治并举,进一步推动法治南京建设进程;三是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和理念;四是要齐抓共管,坚持创新,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南京市司法局白玉博)
靖江市启动普法工作“十百千万”工程 为进一步推动 “五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靖江市在全市范围正式启动“五五”普法“十百千万”工程,计划到2008年底,就老百姓身边经常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在全市主要广场及社区开展十场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制作百余套涉及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内容的法制光盘赠送给全市领导干部,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举办主题为“和谐靖江·与法同行”千场法制电影宣传放映活动,采取固定放映和流动放映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覆盖,力争受众群众达到60万人次;向全市农户再发放一万册《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确保“五五”普法末期,靖江市农村户均一本法律知识读本。 (靖江市司法局)
金湖县开展“四项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 近日,金湖县在全县党政机关广泛开展四项活动,以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一是开展“部门法律知多少”为主题的学法读书活动。主要是各个执法部门抓好“部门法”的学习和运用。各执法部门在制定学法规划的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围绕本部门常用的“当家法”,人人制定学习计划,开展自学交流。二是开展“讲法促学”活动。各部门每月要围绕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请专家讲解,帮助干部消化学习内容,指导干部自学。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法质量并扩大机关干部学法的视野,县直机关工委和县司法局联合,每季度安排一次知名度较高的法学专家为机关干部讲大课。目前,该县基本上形成了“月月有小讲、季季有大讲”的法律学习机制。三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县学习中心组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法活动,部门学习中心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法活动。为了提高广大机关干部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该县还为机关干部专门发放了法律学习专用笔记本,要求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学法笔记不少于10000字,普通干部不少于5000字。四是开展学法用法大讨论活动。该县计划于十月下旬,组织县直机关开展主题为“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我手中、法律在我眼中”学法用法大讨论,大讨论将穿插组织学法演讲比赛、学法笔记评比等内容。为了确保活动四项活动不走过场,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与县委督查办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每季度抽考一个机关部门,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年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以检验全年学法的实际成效。 (淮安市金湖县司法局王殿宝朱汉东)
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依法治省
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梁宝华、罗志军、林祥国、李小敏。
送:省各部委办局,省辖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发:各省辖市、县(市、区)宣传部、司法局,省及市属国有企业,乡镇党委
投稿信箱:jspf@jss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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