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法
第15期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江 苏 省 司 法 厅 编发 2008年9月28日
※ 领导干部谈普法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强调: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
※争先之路
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提出:要把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扎实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工作部署
省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 经验交流
注重“六个结合” 推进“五五”普法
——省审计厅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普法动态
领导干部谈普法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强调:
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近期在省司法厅召开的“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动员部署会议上强调:要把争当排头兵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他指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是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以一流的标准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上取得新突破,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取得新进展,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上取得新成效。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要本着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及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共同构建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努力把法治文化建设渗透和融入到乡村、行业、企业、社区、校园等各种文化建设中去,不断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崇尚法治、维护法治、遵守法治的意识,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品牌意识,创新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质量,推进基层法治实践和法治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争先之路
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提出:
要把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要求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扎实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动员会上要求全系统“积极参与法治江苏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学研究等工作,繁荣法治文化,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全省民主法治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促进全省社会民主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缪蒂生还进一步指出:“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基础性工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梁保华书记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将普法工作确立为新一轮法治江苏建设的三大任务之一,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履责,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在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必须跳出部门业务工作的思维定式,站在全省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健全规范性强、可操作的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目标责任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实现普法的社会价值。要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与各类主流媒体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整体宣传合力,为全省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的普法措施。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夯实基层社会的法治基础,夯实党在基层的社会基础。”
工作部署
省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公务员
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编者按:9月9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联合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现全文刊发。望各地各部门紧密结合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把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
为加快推进我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推动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深入,切实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依据省委、省政府批转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苏发[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督查意见。
一、督查对象
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督查机构
按照《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公务员“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各级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三、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培训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公务员普法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公务员普法培训工作。对机关新进公务员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并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建立公务员普法学习登记制度,把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学法时间每年累计未满40个学时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2.开展“法律进机关”主题活动情况。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将普法教育的成果落实到管理和服务的实践之中。
3.营造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氛围情况。创新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大众传媒扩大公务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适应网络等现代传媒快速发展的形势,开辟网络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建立综合性的网络普法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12月4日)和“公务员法颁布日”(4月27日)主题宣传活动以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氛围。
4.切实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工作的保障情况。充分发挥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职能作用。根据各地各部门公务员“五五”普法的总体安排,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协调、指导、督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措施。
四、督查办法
1.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各省辖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由各省辖市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2月上旬报送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有关单位在12月上旬将本单位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的基础上,将全省公务员普法情况上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2.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抽查制度。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基础上,根据《全省公务员“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抽查方法为实地考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组织抽查测试等。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的要求,在“五五”普法教育中期及期终,将对全省公务员普法工作进行中期和期终情况开展检查评估工作。
3.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报制度。各级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通报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各部门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和督查情况在翌年第一季度进行工作情况通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它严重问题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公务员普法中期和期终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并将普法总结考核验收工作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评先创优的重要参考和主要依据。
经验交流
注重“六个结合” 推进“五五”普法
——省审计厅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省审计厅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在全系统中以“六个结合”为主要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全方位、多层次地中开展了“五五”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首先是走出去学。厅机关积极组织全省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辅导和培训。近年来,全厅共有178名干部参加了审计署举办的法律培训班和省级机关工委举办的处级干部法制培训班。其实是请进来教。审计厅制定了详细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其中把外请领导和专家来厅讲法、授法做为提高审计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一环。今年上半年以来,就分别邀请了审计署法制司及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为厅机关全体干部作《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讲座,邀请了省检察院反贪局有关部门为全厅干部举办剖析经济犯罪、失职渎职罪的讲座,邀请省法制办有关领导和南京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为全厅集中讲解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等。受训人员累计达30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厅机关干部的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和集中性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一方面,按照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全系统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重点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研究各专业部门的行业法律法规,以稳步提高全系统人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根据不同时期法制宣传要求和工作重点,以不同形式开展集中学法活动。比如《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后,为帮助基层审计人员更好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省厅在全省审计系统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先后派出宣讲小组赴各市、县(市、区)审计机关举办讲座12场,辅导基层干部达2800余人(次)。同时,在全系统中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审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使审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三是日常学习与开展专门活动相结合。一是结合国家重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专题的学习。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厅机关都要举办省级部门、单位130多位财务处长参加的法制讲座,系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把开展“审计质量推进年”活动贯穿到审计部门与审计干部的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要求全省审计机关抓好“七个一”工程,即:建立一套审计质量控制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一次审计质量检查,集中进行一次审计项目质量点评,举办一次审计方案和审计工作日记范本展示,组织一次优秀审计报告评选,开展一次以“突出审计重点,保证审计实施质量”为主题的研讨,编写好一本《审计执法向导》,从而强化了广大干部想学自学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四是外出参加法制教育培训和自主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我厅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种法律培训。仅今年以来,我厅就派出13名处级干部参加省级机关法制办组织的“五五”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处以上干部共170人次到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省教育学院参加依法行政等课程培训。组织25名处以上干部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培训。近三年,还选派63名市、县级审计局长参加审计署举办的市(地)、县级审计局长培训班。同时,结合审计工作的特点,采用自主办班集中培训,共组织228人次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学习《依法行政》等课程。142名新任省辖市、县(市、区)审计局长参加的局长培训班,学习了审计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效益审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质量控制等内容。
五是审计文化建设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审计文化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是审计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学习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中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既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以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审计文化。在加强审计文化建设的同时,通过组织全系统不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读书活动,通过经常性地组织观看《警钟长鸣》、《廉政时空》等法制宣传资料片和组织参观廉政法制教育展览等等,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的警示教育,以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六是传统宣传教育方式与现代宣传教育方式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手段和方法上,不仅利用传统的板报、广播、专栏等平面媒体及广播电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更注重运用网站、视频等现代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如在《中国江苏》网站主页上,刊发《审计法》全文和记者专访。在《中国审计》网站上,刊发《江苏举行大型审计法学习宣传报告会》等新闻及有关照片。在江苏审计网站上,设有法律法规专栏,定期录入审计法律法规,还设有审计案例栏目,使更多人了解审计。省审计厅积极参与“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行政执法部门中组织开展的“向人民承诺、请人民监督、让人民放心”活动,就“规范执法行为、严管执法队伍、建设人民满意”的执法单位等向全省作出8项书面承诺,在厅机关网站对外发布,既充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又很好地规范了审计干部的法律行为。厅网站在线咨询直接答复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仅2007年就答复20余件。同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部署法制工作,进行法制培训,很好的提高了普法效率。 (省审计厅法规处)
普法动态:
徐州市部署评选“五个十佳”活动 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日,徐州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十佳普法示范单位”、“农民工普法十佳单位”、“十佳普法志愿者”、“十佳普法工作者”、“十佳法制副校长”的通知》。通知规定评选对象为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长期在一线坚持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单位、组织及个人。在评选数量上,通知明确全市范围内共评选“十佳普法示范单位”10家,“农民工普法十佳单位”10家,“十佳普法志愿者”10名,“十佳普法工作者”10名,“十佳法制副校长”10名。评选过程采取基层推荐、各县(市)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考核把关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分别在本地开展“五个十佳”评选活动,在考核审查的基础上,于9月底前将评选结果报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在此基础上择优选出市“五个十佳”典型,并于年底进行表彰。为了确保评选质量,《通知》还对入选“十佳”的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和细化。 (徐州市司法局法宣处)
泰州市六大举措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 一是重新制定《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意见》。对法制新闻宣传的工作任务、组织领导网络、宣传阵地、主题策划以及激励措施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出台《泰州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为鼓励全局人员多写、写好宣传法制和司法行政职能的新闻宣传作品,提升司法行政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该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泰州市司法局新闻宣传奖励办法》,设专项经费奖励法制新闻宣传有功人员和单位。三是协助泰州电视台开办法制教育频道。利用电视媒体受众广、更新快、内容新的特点,营造“大泰州、大法制、大教育”的浓烈氛围。目前,该频道开播一年多以来,收视率在泰州地区居首,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是与《泰州日报》联办开设《司法行政天地》专版,该专版每月1期,一年12期,今年8月12日已推出首期。五是与泰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设四个法制专栏,确保广播电台每天都有法制宣传或司法行政系统的工作动态播出。六是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下,积极参与《江苏法制报》泰州专版的开设工作。
(泰州市司法局法宣处)
南京市秦淮区人大专门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 9月23日,南京市秦淮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戴乔木受该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了 “创新思想、丰富载体、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专题汇报。汇报从四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该区一年来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经验。该区人大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就全区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普法工作在“普”字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确保在普法工作中做到不留死角;二是在“深”字上下功夫,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工作;三是在“实”字上下功夫,继续采取丰富多彩的有效形式,发挥各职能部门资源优势,进一步将普法工作做深做透;四是在“新”字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平台,注重在普法宣传工作上做出新亮点,创出新特色,力争使该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秦淮区法制宣传小组办公室 秦淮区司法局)
如东县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近日,如东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了考试的对象为现职和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考试的内容包括: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对考试的方法,《意见》规定现职的科级领导干部列入每年公务员5+X培训进行,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在任前由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并规定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必须持有《如东县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凡考试不合格者,停止任职一年。 (如东县司法局 张建华)
南通海门市与盐城盐都区交流外来人口法制宣传工作 8月25日,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一行四人赴南通海门市交流外来人口法制宣传工作。盐城市盐都区司法局的同志实地查看了海门市工业园区外来人口管理中心法制宣传窗口和召良村外来人员法制宣传点,对海门市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窗口设置、资料送发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做了比较详细地了解。参观结束后,双方就如何搞好输出地与输入地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并达成了双方外来人口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和经验互换协议。
(海门市司法局 郁 平 沈海丰)
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依法治省
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梁保华、罗志军、林祥国、李小敏。
送:省各部委办局,省辖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发:各省辖市、县(市、区)宣传部、司法局,省属国有企业,乡镇党委
投稿信箱:jspf@jss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