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近年来,为适应构建和谐社区、提高调解能力的需要,我区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专职化工作新模式,切实提高了城市社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了社区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了城市社区的和谐发展。
一、吸纳社会力量,健全管理机制,大胆探索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
05年8月,我们在江东街道率先进行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在街道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新模式运行的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街道支持,舍得投入。江东街道位于南京河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各类矛盾也随之不断涌现,给江东街道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和社区稳定带来很大压力。据不完全统计,04年以来,共发生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35起,接待群众70多批、近6000人次。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我们与街道领导协商研究,决定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12个社区中配备12名专职调解员。旨在通过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模式,探索一条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新机制。在社区人民调解室硬件建设上,街道投资12万元,给调解室配备了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同时给专职人民调解员每月发620元的工作津贴。
精挑细选,配强队伍。专职调解员不仅要热爱调解工作,有高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同时要具备一定的人际协调能力、法律知识、政治素质。通过在社区内公开招聘、面试、考核、试用,最后确定12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平均年龄46.5岁,其中大专学历2名,高中(中专)学历10名。专职调解员大多搞过管理、保卫、人事工作,对社区情况比较熟悉,综合协调、处理问题能力强。
抓好培训,提升素质。一是专职调解员直接下到社区,掌握社区基本情况和工作环境,向社委会主任学习社区工作的基本方法;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由区司法局和法院派人主讲,主要是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向每个专职调解员发放一本《人民调解制度和实务》,组织闭卷考试;三是抓好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台帐培训,规范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
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规范专职调解员主要工作职责:在社区调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回访工作;妥善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引起非正常死亡,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收集、梳理辖区内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协助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共同维护社区治安。
实行调解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专职调解员集中碰头,主要是汇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社区矛盾纠纷情况进行分析,研究部署本月重点工作。在工作考核方面,主要是对新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对已正式聘用的专职调解员实行年度考核,由社区主任、司法所人员和社区群众代表对其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在制度建设上,还制定了专职调解员聘用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培训制度、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快报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等。
二、融入中心工作、息纷止争保平安,专职调解员队伍作用得到充分显现
专职调解员在实践中得到了进一步锻炼,人员素质得到较快提高,作用发挥得到充分显现,成了维护社区稳定的一支“生力军”。
一是走家串户,使社区内民间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由于有了专职调解员,他们更多的时间是在社区内走家串户、现场调处,社区内的一般民间纠纷得到了及时、妥善地化解。据统计,自去年8月份试点到今年4月份,12个社区专职调解员共参与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27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109起,正在调处18起,成功率达85%,满意率达100%。社区主任们纷纷评价:“有了专职调解员这一得力助手,增强了我们进一步做好社区调解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二是跟进到位,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在做好防止“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防激化工作方面,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了信息掌握及时、调处跟进到位的积极作用。如江东街道舸舫园社区鼓教新村44岁的陈某,因无业加之生活困难,将南湖自住房屋出租作为生活补贴,两年前带着妻儿搬回同父母合住,2006年2月9日,陈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其母上前规劝,历数儿子不是。由于陈某平时就不满两位老人的生活习惯,加之工作无着落,吃住在父母处,心理压力大,性情暴躁,将矛头直指二老,无端辱骂老人,扬言要拿刀砍死母亲,自己一死了之。陈某父母见此情景强烈要求其子必须搬出,并购买硝酸水及爆竹,同时在客厅摆放易燃杂物及干柴, 准备凌晨点火烧房,一家五口同归于尽。一旦家庭矛盾急剧激化,后果难以设想。专职调解员得知情况后,详细了解事情起因,多次上门调解,耐心疏导规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联系社区干部、社区民警共同上门进行制止和规劝,对陈某言行进行严厉批评,终于使陈某认识到过错在己,向两位老人承认错误,得到父母谅解。避免了一起家毁人亡重大“民转刑”案件。后经数次回访,陈某家庭和睦,和好如初。
三是处置及时,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社会矛盾纠纷不同于一般民间纠纷,往往涉及人数多、容易激化、社会影响大,但社会矛盾纠纷的起因和发生都在社区内,专职调解员在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05年9月,省消防在银城花园建宿舍楼,由于打桩使两幢156户居民房屋出现开裂,部分居民开始阻止施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持续近半年之久。在此期间,专职调解员做了大量协调劝解和受损情况登记等工作,与街道、派出所及时与居民进行对话。会场上,专职调解员及时稳定少数群众过激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使对话得以顺利进行。最终省消防和受损群众达成一致,先由消防按每户1000元先期进行补偿,施工立即恢复到桩基结束后,再对居民房屋进行检测,按损坏程度进行依法补偿。
四是“五位一体”,使物业管理复杂矛盾得到妥善解决。随着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新楼盘不断建成,新入住居民大量增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断进驻管理。目前,社区里存在着三大矛盾,即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业主与驻地单位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仅依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调解,已经逐渐显得力不从心。清河新寓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过走访了解,主动与社区3家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一起讨论如何处理好这三个方面的矛盾。经过协商,在社区成立“五位一体”的联合调解委员会,成员由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民警,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专职调解员组成。联合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互通社区情况,对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共同协商并研究解决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