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大调解机制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 2006-10-27  

 

无锡市锡山区司法局

锡山区大调解机制建立并运作以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和社会效果。两年来,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3627批,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198件,成功调处3096件,成功率达到96.8%。其中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直接调处1716件,分流调处1482件,督办1018件,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不正确发生民转刑案件和民转非事件,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疑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一、司法为主,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

2004年,无锡市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以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政法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外出学习,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讨论建立大调解机制相关事宜,根据我区司法局力量强、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好、网络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懂法律、善于做群众工作等特点,确立了以区司法局为依托的大调解工作模式。在区、镇两级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大调解机制。先后建立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委员会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在全省建立首家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主任的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区司法局分管民调工作的副局长和司法所所长分别担任区、镇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以便更好地指导镇、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建立健全了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实行工作重心下移,把90%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区有区、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8个,办公用房2000多平方米,工作人员152人,其中专职55人,兼职97人。全区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30家,专兼职调解员1224名,调解信息员2483名。

二、建章立制,规范大调解运作机制

(一)制定调处工作规则。2004年,我局制定、下发了《锡山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规则》,明确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及调处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归口管理、联动联调等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听证、责任追究、档案管理、领导值班接待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及审批程序。调处中心统一受理后,按性质及时分流到相关部门,明确办结时限,并对纠纷调处情况进行全程督办,结案后,调处部门再将调处情况及时书面反馈调处中心。

(二)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我们健全了区、镇、村和村民小组四级信息预警网络,形成了一支由52名骨干信息员和2656名信息联络员组成的快速反应队伍。村(居)委、厂企、外来人口聚居地的人民调解组织作为信息联系点,及时将来自各自然村信息联络员提供的社会动态、民间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上报到镇调处中心。在每个工作日的下午4时前,镇调处中心以传真形式向区调处中心上报每日工作动态,对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以信息的形式快报到区调处中心。区调处中心专人负责编辑《调处日录》,向区调处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区调处中心每月将区、镇两级调处中心工作情况、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性纠纷等以调处情况月报的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其中,重大纠纷以信息快报的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让领导及时掌握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重大事件。

(三)着力提高调解技能。为提高基层干部和调解人员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我们一方面定期组织全区基层调解骨干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人身伤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对象也由以往的村委调解主任扩展到大型企业调解小组成员;培训方法除沿用传统的座听式、灌输式外,增加交流式、问答式、指导式的实用教学方法。另一方面,会同区信访局共同举办由各镇(街道)、村(社居委)干部、调处中心全体人员参加的信访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了解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大调解机制相关规定、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及贯彻《信访条例》、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有关知识。

(四)定期开展排查活动。每逢法定节假日、两会和其他敏感时期,我们针对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集中排查、进行快速调处。据统计,2006年上半年,全区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56件,调处成功348件,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3件,劝阻群体性上访15起452人,为全区社会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拓展范围,提升大调解调处效能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大调解今年起,我们邀请了42名人大代表和20名政协委员参与和监督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接访工作,一方面便于他们全面了解大调解工作状况,对大调解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另一方面便于他们倾听群众心声及呼声,广泛搜集社情民意,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在推动全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法律援助介入大调解根据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我们把信访受理、领导接待、法制宣传、律师值班和148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整合到大调解工作中,将区法律援助中心搬迁到区调处中心,便于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事宜。在各调处中心设置法制宣传箱,向群众免费赠阅法制宣传刊物。另外还向群众发放30000份法律服务便民卡,群众只要拨打便民卡上公示的电话,包括两级调处中心、各镇司法所、148法律服务专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在内的服务部门,将按照就近、便捷的原则,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从而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三)公安、检察、法院对接大调解为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消化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区调处中心先后与公安110、区法院和区检察院就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并就建立互动机制达成了共识:一是建立信息交流机制。通过定期互通情况,交换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重大矛盾纠纷和易激化案件情况。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和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会议,通报大调解工作情况和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措施和工作方案。三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锡山,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2005年12月13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举办了首次信访听证会,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公安分局、鹅湖镇人民路居委相关人员及法律工作者担任听证员,共同进行听证调解,有效化解了信访老户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四)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大调解为提高年轻干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棘手问题的能力,不断丰富自己的领导经验,区委组织部从2005年开始,先后分三批选派区委农工办、行政审批中心、城管局等7个单位的7名年轻干部到区调处中心挂职锻炼。在为期半年的锻炼中,他们通过协助区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办区领导接待日接待的信访工作,对全区热点、难点问题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提高了解决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四、各方配合,凸显大调解工作成效

整合调解资源,构架统一平台。大调解机制的建立,使调解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形成了调解合力,便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2004年11月,锡山宝城花园部分业主共100余人集访区政府,反映宝城花园开发商违约问题。区调处中心先后三次组织政府办、开发区、物价局、规划分局、建设局、房管局、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宝城花园开发商、物业公司负责人及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宝城花园开发商进行整改,宝城花园业主对区调处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该纠纷的处理,充分体现了调解资源的有效整合,及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一站式服务开辟息纷快速通道。以前,群众有了纠纷,往往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现在调处中心设立专门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后,既方便群众,尽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节约了当事人的成本,又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2005年1月,东港镇唐某的亲戚过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区调处中心,反映唐某被路桥公司的运输车辆撞伤,要求路桥公司赔偿医药费等。值班领导朱爱勋区长接待了来访人,并按大调解机制运作程序,批示东港镇调处中心妥善调处。东港镇调处中心受理该纠纷后,立即指派镇调委会、南林村村委进行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并当场进行兑现,有效避免了纠纷的扩大。

重大纠纷得到有效控制。大调解机制建立后,解决矛盾纠纷的力量大大增强,在解决重大纠纷方面发挥了更好作用。2004年6月,锡北镇某涂料化工厂电焊工陆某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致死。死者家属纠集30多人到厂里闹事,镇调处中心接报后,以镇调委会为主,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紧密配合,赶赴现场分头做工作。一方面稳定死者亲属的情绪,做好疏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过一天的调处,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当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该事故的处理,凸现了大调解工作机制快速反应、分工合作的特点,有效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社会热点矛盾得到妥善化解。2004年岁末年初之际,针对外来民工因追讨工资引发矛盾纠纷较多的情况,区调处中心制定预案,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召开清欠专项会议。区148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农民工的来访咨询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渠道解决问题;对请求法律援助的民工,凡符合条件的即指派人员办理,及时解决。各镇调处中心也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稳妥处理好每一件追讨工资的矛盾纠纷。区、镇两级调处中心共为260多名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并调处欠薪案件27件,讨回民工工资83万元,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评价。有效的工作使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岁末,全区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出现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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