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中旬,南京市开展2006“感动南京”十大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栖霞区龙潭司法所所长包明昌同志获此殊荣。
包明昌积极履行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千方百计维护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用真诚和热情感化了许许多多当事人。五年来,他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上千起,为构建“和谐龙潭”作出了贡献。包明昌同志曾获得“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江苏省防激化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等荣誉,被南京市司法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