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正式出台《扬州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全面试行公职律师“政府雇员制”。市政府依据该《办法》,以“政府高级雇员”形式与许慧明、蒋苏华律师续签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和工作经费等将大幅度提高。
2003年7月,扬州市作为司法部公职律师试点城市,以“政府雇员”形式招聘两名公职律师,通过担任领导法律顾问,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五年来,公职律师代理政府诉讼案件12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各类法律建议800多条,其中法律建议书56份,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扬州公职律师“政府雇员制”受到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江苏分社、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扬子晚报、南京电视台《标点》栏目组、《郑州晚报》、扬州晚报等媒体纷纷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