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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建邺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提出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资金保障。区提供大调解专项资金200万元,街道提供20万元,行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资金达到10万元,企业、社区根据条件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按照要求,区调处中心的日常工作人员由司法、信访、综治和法院、公安及房产、劳动、卫生、环保等成员单位派驻人员和聘用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同组成。街道调处中心聘用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区、街调处中心办公用房达到60-80平方米,设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和恳谈室,配备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饮水机等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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