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加大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办理力度
 
   时间: 2008-10-10  
        今年前三季度,泰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群体性讨薪案件22起,涉及农民工500余人。其中,15人以上的群体性讨薪案件15起,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今年5月,靖江市城北园区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法定代表人突然去向不明,企业生产、经营全部停止,来自安徽、河南等省47名农民工约9万元工资被拖欠2个月。靖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该纠纷经仲裁途径得到妥善处理。

高港区某玻璃仪器公司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后,长期拖欠职工工资。至今年3月,累计拖欠120名职工工资60多万元。职工多次找单位交涉未果。其间,劳动监察部门积极调查处理,但职工始终不能拿到应得报酬。高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特事特办,以最快速度为职工办理援助手续。3月24日,120名职工拿起法律武器,向高港区人民法院起诉。5月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该公司给付工资款642833元。

 

 编校:邵建新
 来源: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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