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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0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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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不断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全面活跃基层法律服务的党建工作,开创基层法律服务的新局面。日前,中共无锡市滨湖区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批复建立滨湖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这是新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加强党建工作的新亮点,在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工作中尚属首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的成立,是基层党建工作向社团组织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将更加有利于党对协会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对协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关爱民生、服务和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无锡市基层工作处 王柏青
200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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