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工作职能 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上新台阶——记宜兴市丁蜀法律服务所主任汤 平
 
   时间: 2008-02-14  
 

在宜兴市司法局和丁蜀镇委的正确领导下,他带领全所同志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履行工作职能,服务基层群众,扎实推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新丁蜀作出新贡献,受到了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一致好评。丁蜀法律服务所连续多年荣获宜兴市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01——2006年度无锡市文明法律服务所。他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来,从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投诉和举报,2002年度、2005年度被评为宜兴市司法局先进工作者,业务收费稳步增长,连续多年业务收费保持在10万元以上,担任12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中,他作为一名负责人,主要做到了“五个狠抓”,全力做到服务上水平,工作讲规范,业务求突破,能力寻提高,制度抓完整,为“平安丁蜀”、“法治丁蜀”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狠抓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管理。丁蜀法律服务所是一个合伙人法律事务所。他们借鉴先进基层所的经验,多次组织全所同导到外地参观学习,制订完善了《丁蜀法律服务所工作制度》,分学习会议制度,合伙制度、案件审批制度等十一个方面,得到全所同导的认可。通过制订各类教育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所务管理,强化了工作措施和职责,同时还建立了人员动态考勤表公布上墙,每天注明工作方向,自学接受相互间的监督。每位同志的办公桌上制作了姓名牌,让每位咨询的群众一目了然,自觉接受群众的督促,让法律服务所在阳光下操作。作为法律服务所的主任,能认真执行各项制作,率先带头垂范,同志们没有做到的,自己首先要求做到;同志们做到的,他更要做得更好。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所的各项工作都能跑在中心法律服务所的前面,并得到市、镇两级部门的多次表彰。

狠抓服务水平的提高,强化服务职能。法律服务工作与百姓密切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司法行政的声誉。在工作中他坚持服务第一,当好法律服务先锋,强化工作职责,减轻群众的困难。一是经常免费为困难群众开展免费咨询服务,及时解决生活中、邻里间的矛盾。二是积极为法律顾问单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如,2006年扬燕陶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非工伤死亡案件,由于职工死于工厂职工宿舍,死者家属不明真相,无理取闹,纠集几十人将工厂堵住影响到工厂的生产。得知情况后,他立即赶赴工厂,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在第一时间与各相关部门如公安、劳保、安监等部取得联系,成立了案件处理小组,做好调解工作,经三天三夜法律调解,终于平息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了双方的一致好评。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服务。全镇18个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他作为湖渎、张边、蜀北、蠡墅、南河社区居委法律服务宣传员,第个月要到一个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调解邻里矛盾,开展民调服务,每年要免费这社区处理民解案件10多起。四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他经常带领全所同志协助镇司法所在镇中心广场、街心广场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下发各类法律学习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活动中还自己编印了租赁、买卖合同等格式合同免费赠送给居民群众,减少经济案件的纠纷。

狠抓工作方式的创新,强化经济案件承接点。考虑到丁蜀镇企业多、规模小、经济效益一般等特点,他经常深入法律顾问单位了解情况,及时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法律问题,并针对一些重点案件给予收费上的优惠,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每年与法律顾问单位签订好法律服务协议,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出具财政票据,按照司法部《镇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取法律顾问费,做到不多收,不超收。争取每周到一家法律顾问单位与企业主进行交流,及时协助企业做好产品购销合同的把关,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等工作,真正成为企业主的贴心人。近三年,我每年的法律顾问单位多达12家,收取的法律顾问费约5万元左右。

狠抓业务水平的提升,强化法律知识学习。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到来,要求学习的东西很多,特别是仅有的一些法律知识已远远不符时代的要求。他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进行充电,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函授了宜兴电大法律本科专业,2005年拿到了本科毕业证书。在工作中,还经常与同志们进行经验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如丁山某建筑公司当某企业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协议签订后各种原辅材料涨价,若要按合同进行,建筑公司将亏损近百万元,该公司及时与他取得联系,用新的《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法语增加工程的造价,但遭到拒绝,及时利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他的努力,终于解除了合同,拿回了已做工程款,避免了建筑企业的经济损失。

狠抓自身建设,强化法律工作者形象。他从1998年到丁蜀法律服务所工作以来,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积极服务基层群众,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办事,从未出现吃、拿、卡、要事件,也从未有过被群众举报事件。团结同志,尊重同志,有事一起商量,研究,虚心听取全所同志的意见,并积极采纳好的经验和教训。相关开支自觉接受大家的审查,做事公开公正公平,没有半点私心,把法律所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做。努力把大家聚到一起来,当作一家人,互相帮助互相鼓劲,争取把合伙所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丁蜀镇经济社会腾飞发展奉献一份力量,为丁蜀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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