遨游在波澜壮阔的法律服务大潮中,总有那么一批执著追寻、孜孜以求的弄潮儿,他们不计得失、开拓进取,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态度、骄人的业绩赢得声声喝彩,“苏州市十佳法律工作者”、“张家港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张家港市先进司法工作者”暨阳法律服务所主任钱震宇同志,就是这样一个挺立潮头竞风流的排头兵,他正载着他的理想向我们一路走来……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服务创优。每个人的心都像是一曲和弦,只有优秀的乐师才能把它弹奏得悦耳动听;每个法律服务所也像是一曲多声部交响乐,只有智慧的管理才能把它指挥得和谐美妙,钱震宇就是一个出色的“指挥家”,他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重视以制度治所、以规范管理、以服务创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针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自由执业者这一实际情况,为规范法律工作者行为,他先后制定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八项制度: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收结案制度;疑难案件讨论、汇报制度;劳务收费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勤政廉政制度。为更好地维护公民权益,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他特别强调“接受代理必须详细询问发生纠纷的前后经过、必须签订代理合同及委托手续、必须填写受理案件审批表、尽可能地为被代理人收集有关证据、开庭审理必须拟写代理词、收取代理费必须按规定收费并及时交内勤登记”。
在注重以制度治所、以制度管人的同时,他结合开展司法行政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向社会各界发出了公开承诺书,公开执业证号、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案程序、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电话、公布监督电话,建立收案审批制度,实行一案一卷、错案追究制,对因错案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追究办案人员行政及民事责任。
钱震宇注重文明执法,要求法律服务所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坚持依法办事、心系群众、顾全大局。无论是来电还是来访,在所内,只要当事人一到所,工作人员就会立即热情接待,不厌其烦地倾听反映情况,解答疑惑,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在正确的工作思路指引和严格的工作制度的保障下,暨阳法律服务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武器,化解社会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为广大群众撑起一片保障合法权益的蓝天。
扶贫助困,关怀民生,匡扶正义。法律服务所受理的案件相当一部分当事人是困难弱势群体(弱势妇女、年老体弱、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这些委托案件的代理很多情况是缓收、减收或免收费的,从效率、时间和金钱角度来说,承办此类案件不实惠,但钱震宇对此毫不计较、毫无怨言,他总是以高度的热忱、积极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帮、决不推诿,努力使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为他们赢得缕缕温情的阳光。
去年,市包基村有一位老人房子拆迁后所得安置补偿费用被儿子拿走,老人无家可归,万般无奈之下申请法律援助,此案指派到暨阳法律服务所后,钱震宇立即与村里协调处理,并反复与老人儿子调解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后做工作不下十多次,最终亲情战胜了贪欲,儿子拿出十万元安置了老人的生活。事后。老人感激涕零,亲自送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钱震宇坚持“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把“民事纠纷无小事”作为基本理念,以关怀弱势群体为着力点,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受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便民为民原则,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幼、年老、智力障碍人员他能主动上门服务;坚持减少诉讼原则,悉心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减少诉累,赢得双方当事人的尊重;坚持加强回访原则,在坚持案件质量反馈制度的基础上,对案件实行回访,及时了解他们对服务的满意程度、案件结果的落实情况等。由于关注民生疾苦,狠抓办案质量,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公众形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代理案件的数量也较往年有了明显提高,今年共代理案件82件,比去年提高18%,其中法律援助3件,比去年提高了50%。
明法维权,格物求真,致公为民。“明法以维权,格物以求真,致公以为民”是钱震宇同志践行三个代表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真实写照。执业中,他要求大家正确地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对经济困难的企业和明显会败诉的被告,在接受代理时能减少收费,减轻被代理人的经济负担,真正做到了法律服务第一、办案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
去年北方的冬天异常的寒冷,呼啸的风雪肆意噬啮,就在这样恶劣的气候中,钱震宇先后赴沈阳不下于十次,为张家港市一台商企业追回资金200多万元。在受理此类经济案件时,他主要抓工作效率的提高,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解决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耽误不起工夫”的问题,因地、因事、因人制宜,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有效避免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激化,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他代理经济案件32件,为企业清理收回拖欠贷款及标的物折款415.8万元,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困难,为实现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作出了贡献。
在经济活动中,牵涉大量的法律问题,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要积极为他们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使企业的发展插上坚实的法律的翅膀。目前,钱震宇担任7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他不单单为这些企业进行诉讼活动、清欠讨债,更重要的是对企业领导和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为他们讲授与单位业务相关联的最新法律、政策和案例,帮助他们健全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以杜绝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在他的积极倡导下,暨阳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活动,一年内先后为30个企业的法人、员工进行了法律知识辅导。
以德立身,以行立志,以法护航。“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钱震宇同志敏锐地意识到:随着近几年来我国法律制度地不断完善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挑战,只有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才能顺利完成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等各项任务。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他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处处起到带头作用,无论工作多么繁忙,都要抽出时间坚持学习,加强自身政治理论、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使自己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综合素质和执业能力有质的飞跃,并通过种种方法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效益的法律服务队伍。
他重视法律工作者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学习国家新出台的方针政策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经常性地教育他们要爱岗敬业、坚持真理、维护正义、珍惜名誉、维护自身形象。为了准确使用法律,他先后为所内法律工作者购买了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解释汇编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出版的常用经济、民事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基本上做到了人手一册。此外,他十分重视执业人员学历后续教育,鼓励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在他的以身作则下,现在,所内凡未达到法律本科学历的法律工作者均报考了本科进行进修。
钱震宇大力倡导执业人员要立足基层、扎根社区,坚持把法律服务的触角伸及各个细微环节。如今,暨阳法律服务所每个法律工作者都担任了社区(村)的调解顾问,并经常性地到社区(村)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他们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妥善处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被大家称赞为“人民的好帮手,法律的保护神”。
法律服务的领域竞争是相当激励的,钱震宇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积极倡导主动出击的工作方式,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想方设法加大业务开拓力度,扩展法律服务领域,他动员每一个法律工作者利用自己的优势主动出击,搞好调查研究,扩大自身影响,树立良好形象。如今,暨阳法律服务所全体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显著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业务水平明显增强,各项工作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势头,多次被张家港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文明法律服务所”,并被评为“省级文明法律服务所”,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十年磨剑铸华章,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钱震宇同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整整十年,由青涩到成熟、由成熟到成功;林茂水丰路更长,让我们衷心祝福他在法律服务的碧海中挺立潮头、乘风破浪,驶向更辉煌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