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扬子法律服务所成立6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管理指导下,全所同志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使扬子法律服务所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立足基层,强化竞争意识
针对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和人心涣散的法律服务现状,扬子法律服务所及时召集合伙人会议和所务会议,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法律服务工作具有的战略性指导意义,使全所人员充分认识到基层法律服务的特点是立足于基层,扎根在基层,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这是基层法律服务赖以生存的根源,端正了思想,明确了法律服务的思路和方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所的实际情况,扬子法律服务所适时提出抓硬件建设,抓环境改造,靠竞争开拓市场的决策。投资数十万元对办公场所进行调整,对办公设施进行改造,彻底告别过去那种脏、乱、差的环境。现在,全所共有办公场地200多平方米,人均超过20平方米,为了适应现代化办公的要求,增设了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升了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硬件设施的改善有力地推动了业务的发展,咨询、委托纷纷而至,给所里的业务带来了蓬勃生机,而业务的拓展又为扬子法律服务所的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后劲。2007年,全所办理各类案件与2004年相比实现了翻番,与2006年相比增加2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找准定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扬子法律服务所及时组织全所人员对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探讨,通过探讨、学习,全所人员树立了牢固的政治理念,找准自己的位置,自觉当好法律、政策的宣传员,服从党委政府的领导,甘做党委政府的参谋。指派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专门与党委政府保持联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服务。在企业改制、城市改造、拆迁安置和招商引资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多次进入社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解答法律咨询,为政府下属的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讲解法制专业课20余起,培训各级调解员300人次,调解各类纠纷156次,为党委政府的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多次受到真州镇党委政府的表彰。
三、做强队伍,提高团队素质
扬子法律服务所全体合伙人和聘用人员深刻认识到,只有加强团结,打造形象,增强业务素质,才能真正证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法律服务中的作用。主任周继兵同志带头参加了法律专业大专班、本科班的学习,并获得了本科文凭。用学习充实自己的业务,提升办案业务水平,打造学习型法律工作者的形象,在主任的带头下,全所展开了学习高潮。全所9名执业人员中,有2名法律工作者获得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其中一人今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另4名法律本科在读,其他几名执业人员均已取得大专文凭。通过学习,全所执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办案过程中以方便当事人,提供热忱、高效、优质服务为宗旨,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无论是援助案件还是当事人委托的案件,都一视同仁,认真办理。
周继兵同志时常深入农村和社区上门服务,有时甚至自贴费用,减轻社会弱势群体的负担,敢当弱势群众的保护伞。其承办的童某诉儿子、儿媳虐待老人的援助案件,童某年老体弱,中风在床,不能行走,周继兵同志冒着炎热,先后3次到几十公里外的农村进行调查取证,迫使童某的儿子、儿媳认错。此案被扬州市司法局选编为优秀援助案件。下岗职工尹某为了改变家庭贫穷的面貌,向亲朋好友筹资50万元与四川某酒厂签订粮食购销合同,结果货物被酒厂收下,钱却要不回来。受理该案后,周继兵同志亲自去四川成都,与该酒厂交涉,指出该酒厂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具体步骤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借助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三十分等媒体监督对该酒厂的欺诈行为进行报道,迫使该酒厂退还尹某的货款。未花当事人一分钱的诉讼费,就为当事人追回了几十万元的货款,在当地传为美谈,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在十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刘长新同志恪守一心为民的理论,急当事人之所急,经常深入社区和农村,宣传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咨询。个体包工头尹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建工程,工程款一直不能到位,由于无合同、无结帐条据,尹某睡在该公司的施工场地三年也未要到分文,无奈之下来到扬子法律服务所请求法律帮助。听取了尹某的陈述后,所里讨论认为该案没有任何证据无法办。刘长新同志觉得尹某带领数十人,在该公司工地上工作一年之久,应该留有大量的证据,如果能搜集到一些间接证据,形成锁链,是可以诉讼的,并提出了初步取证的设想。他的意见得到大家认同后,刘长新同志不顾路途遥远,在当事人无资金的情况下,自垫部分费用,赶赴齐齐哈尔和哈尔滨铁路局等地调查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查终于取得了尹某等人交付验收和有关报酬等方面的证据,此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都维护了尹某的合法权益。
辛勤的耕耘,执着的追求,终于取得丰硕的果实,周继兵同志2004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2006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刘长新同志2005年、2006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扬子所2006年度被评为先进法律服务所;2007年度还被江苏省司法厅评为优秀法律服务所。榜样的力量,知识的更新,不仅使法律服务人员的理念更新、思维更新、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办案能手。尤其是在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上,扬子法律服务所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进行集中讨论,各抒己见,把集体的智慧溶于个案中,同事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帮助,在案件上共同学习探讨,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在所内开展以比贡献看谁案件办的多,比质量看谁错案多,比态度看谁投诉多的活动,有力的推动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四、建章立制,规范服务,对标找差创省优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是规范法律服务的关键,在过去的工作中,扬子法律服务所在学习的同时不忘制度建设,时刻提醒每位同志遵章守纪,严格的管理带来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7年,全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55件,其中民事220件,经济115件,非诉讼案件4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18件,法律援助12件,担任法律顾问50家,调解各类纠纷60件,完成司法行政工作30个工作日,代书各类文书600余件,全所创收60万元。与2004年相比,翻了一番,与2006年相比,增加了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