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新街法律所是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由原南新、北新两所合并而成的,现有专职执业人员4名。几年来,新街法律服务所在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的指导管理下,在新街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服务所与党委、政府靠得近,服务地方经济叫得响,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成本小的独特优势,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落实整顿与提高同步,规范与拓展并举的服务措施,全面履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工作职能,有效地提升了法律服务水平,实现了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其主要做法是:
一、端正执业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新街所合并初期,人员思想不统一,并所不并心,工作难展开。针对这一现象,主任鞠建军主动请镇司法所长、镇分管负责人参加,召开所务会,就如何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展开讨论;组织全所人员集中进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点解决为谁执业、为谁服务和怎样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要求全所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不受社会上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消极影响,不以赚钱多少论英雄,不以从事法律服务谋生为目的,着力教育引导全所人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在此基础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开工作局面。
在实践中,新街法服所坚持以服务难点为突破口,广泛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活动。该镇信访工作历来是泰州大市考核的落伍工作,上访事件居高不下,这一难点问题引起了镇党政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对此,新街法服所迎难而上,主动介入。镇分管政法的书记多次在有关的工作会议上明确,做好信访工作,把全镇分为四个工作片,每片成员中要有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就信访热点矛盾进行集中排查和专项整治。先后共排查出300多起矛盾纠纷,由新街法服所帮助逐一进行了系统的分类梳理,提交解决的建议方案。在此期间,法服所全体人员在协助镇负责人“坐堂值班”的同时,深入村组、企业、学校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的义务宣传,累计宣讲法律近百余场次,义务接待来访人员,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指导维权途径,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据不完全统计,仅07年一年他们就接待来访群众3000人次。同时,通过非诉讼途径,协同新街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化解了一系列影响全镇稳定的各类矛盾,成功调处了61起疑难纠纷。
2007年新街镇大搞高效农业、水产养殖项目开发,号称万亩蔬菜大棚、千亩螃蟹养殖,涉及的土地面积万余亩,涉及的土地流转户近4000户,其中因土地流转产生争议的高达600多户。新街法服所的法律工作者们全力以赴,不分昼夜、不计报酬,积极配合政府各职能科室进行协调,终将这600多户的土地流转协议全部签定,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受到了镇政府的表彰,被评为“文明科室”。
二、服务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
服务党委政府,是乡镇法律服务所义不容辞的责任。新街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在年初的机关干部会上,对法律服务所提出明确要求,为法律服务所服务政府法治建设搭建了更宽的平台。
新街镇地处泰兴的边远地区,和姜堰市接壤,且是区划调整后的特殊乡镇,遗留的经济纠纷众多,矛盾复杂,每年都有好几起涉及政府的经济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为此,新街法律服务所积极代理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力求最大限度的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2007年度,新街镇经济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为了不分散党政负责人的精力,他们将涉及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一包到底,积极应诉。全年共代理政府诉讼案件8起(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起),涉案标的额达300多万元,无1起败诉案件。
三、着力服务民生,促进农村和谐
近年来,新街法律服务所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把法律服务的落脚点放在服务民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上。
新街镇6万多人口中,有残疾人员5000余人,孤寡老人7000多人,如何将这一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妥善安顿,是构建和谐新街的一个大问题,也是维护稳定发展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对此,该所采用多层面、多渠道的方式,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致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07年全所先后为107个残疾人员、56个孤寡老人,提供过法律帮助和不同程度的无私援助。
2007年10月,新街法律服务所来了一对衣衫破烂的老夫妇,向他们反映其生活无着。经了解,这对老夫妇是该镇管凤村人,生有一子一女,长子于2005年交通事故中死亡,事故赔偿款被其媳妇卷走,其女嫁于新疆,长期无联系,且老夫妇俩均有不同程度的老年疾病。了解情况后,服务所派倪其官同志找到政府相关负责人,并帮助去民政科征求困难补助,最终解决了他们老俩口的低保问题。同时,服务所的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经过碰头商量,每人捐款200元,计800元,另从所内拿出500元,合计1300元给他们回去看病、生活。现在这对夫妇的生活基本得到妥善安顿。这件事在整个新街镇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促进了法律服务业务的增加。07年,新街所办案数量和业务收费均创历史新高。全年代理诉讼155起,业务收费22.6万元,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泰兴市司法局基层科供稿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