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 全面完成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任务
 
   时间: 2005-04-20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先后经过了前期准备、正式启动、全面实施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目前全市共有457名矫正对象接受了矫正,签订监护协议447份、志愿者帮教协议447份、公益劳动协议29份,建立公益劳动基地29个,开展公益劳动1312105人次,开展集体教育1192115人次,开展解矫后的走访126人次,有132名对象按法定程序被解除社区矫正,较好地完成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任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为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200310月,我市被省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我们敏锐地认识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强化职能、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将试点工作任务交给我市,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为此,我们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就我市开展社区矫正的目标、任务等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04216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上,市委就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动员部署,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2004年创建“平安张家港”的七大工程之一,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会后,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公、检、法、司等部门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会,明确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实施,我们做到了“四个保障到位”: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等15个部门领导参加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镇也相应成立了镇分管副书记担任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这样,就形成了市、镇两级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体系。二是制度保障到位。在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我们又建立了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责令书制度、解矫预警和解矫通报等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操作。三是人员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专门发文为全市8个司法所配备专项编制33个,8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达到了3人以上,工作力量得到了增强。金港镇在现有专项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司法所人员力量,工作人员已达到11人,满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四是设施保障到位。市镇两级政府拔出200多万元资金,用于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和社区矫正的功能室配置。金港镇投入近70万元率先实现了司法所硬件建设的突破,办公用房达到400平方米、办公设备全部实现现代化。其他各镇随后也都加大投入,加强了司法所硬件建设。目前,全市各镇司法所都有不低于180平方米且设施齐备的办公用房(其中两个司法所有了独立的办公楼),实现了办公现代化。这样,以社区矫正工作为抓手,全市司法所在硬件建设上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扎实工作,慎重推进,确保了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社区矫正在我国是一项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试点工作中可能隐藏着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面对现状,我们迎难而上,积极寻找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是更新工作理念,不断探索社区矫正管理模式。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与监禁刑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共同点是以改造人为宗旨,不同点是社区矫正是把罪犯放到社区,依靠社会力量,通过社会化的矫正活动,使服刑人员在社区相对宽松的环境下接受教育,从而尽快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因此,我们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中,提出了“聆听你的心声是我们的心愿,剖析你的问题是我们的专业,解决你的困难是我们的追求,体现你的价值是我们的希望”的口号,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工作中我们形成了“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的工作思路,并甄别不同对象,采取了“四同四不同”的矫正模式。“四同四不同”的矫正模式既体现司法平等原则,又充分体现人本管理理念。“四同”是指“四个同等对待”,即:本地籍矫正对象与外地籍矫正对象同等对待。在我市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有27名来自其他省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有固定职业、固定住址、固定收入的外地矫正对象纳入所在镇司法所矫正范围。档案完整的与档案残缺的矫正对象同等对待。在我市公安机关初次移交的261名社区矫正对象中,档案材料缺失较多,但我们对他们一视同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确定他们的类型,补齐他们的材料,努力做到无漏管对象。原有“身份”不同同等对待。对判刑前曾经是“官”、企业老板的矫正对象,同其他矫正对象一样对待、严格管理。公益劳动过程中,矫正对象与普通公民同等对待。我们组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普通市民和社区矫正对象一同劳动,使矫正对象打消了自卑心理,参与劳动教育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四不同”是指“四个区别对待”,即:不同刑种区别对待。主要是剥夺政治权利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与其他矫正对象不同对待,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每月可以不见面汇报、可以不参加公益劳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可以不参加公益劳动等。接收方式区别对待。对于一般的社区矫正对象,我们要求他们自己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而对于患重病或有特殊困难的对象,我们则采用上门接收的方式,做到矫正对象管理的及时交接。管理方式区别对待。在我市的社区矫正对象中,有9人患重病或瘫痪在床,我们针对这些对象的特殊性,采取了可以不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的灵活矫正方式,以利于他们治病或工作,利于他们的思想改造,较好地体现了人性关怀的原则。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区别对待。对未成年、仍在学校就读的矫正对象,单独见面谈话、单独教育、单独参加公益劳动,尽量控制影响,让他们能安心就读,认真改造。我市某镇的黄某是一位在校服刑(缓刑)人员,他担心缓刑犯的身份会给高考带来影响,心理压力较大。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找他谈心,使他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轻装进考场。20048月,黄某被西安某高校录取。

其次是创建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社区矫正运作的规范化。一是建立了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碰头沟通,解决工作中具体操作问题。二是推行了“责令书”制度。从2004315日起,我市开始推行社区矫正工作“责令书”制度。凡经市人民法院判决的社区矫正对象,在上诉期满后,由市人民法院对其发出“责令书”,责令社区矫正对象必须在上诉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市矫正办报到,并同时要求矫正对象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市矫正办与矫正对象首次见面时,一方面做好谈话工作,另一方面责令社区矫正对象5日内必须到镇矫正办报到,这样,使社区矫正工作环环紧扣,有效地防止了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解矫预警和解矫通报制度。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月初向各镇通报当月和次月上旬刑满到期矫正对象的名单,在解矫对象材料归档后,及时向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通报解矫对象的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把这些对象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的范围。同时,督促各镇司法所及时将他们纳入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体系,为他们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制定帮教措施。四是制定《张家港市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程序(暂行)》,将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到实处。在考核评议时,首先由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阶段自我小结,然后由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民警进行公开评议考核,检察院同志全程监督,增强了评议考核的规范性,提高了对矫正对象的威慑力。

第三是探索有效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一是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建立便捷、高效的“易联网”。社区矫正“易联网”是在矫正机构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构建的联系平台,以网站的形式管理,配合手机(小灵通)短信技术、固定电话语音技术,实现快捷、便利、互动的联系方式。镇矫正办公室可以通过该系统,用短信或者语音电话的形式及时将有关事宜通知矫正对象、监护人及志愿者,并进行矫正工作管理要求的宣传。矫正对象、监护人及志愿者也可以用短信的形式进行汇报、反馈有关情况。目前,全市“易联网”系统已全部完成调试工作,投入正常运行。二是依靠社会力量,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人力资源库”。社区矫正强调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对服刑人员教育改造的质量,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为此,我们充分发掘社会力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了由1045名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人力资源库”,将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拓展到全市的各行各业,拓展到每一个街道和每一个行政村,打破了在有矫正对象的区域内发展志愿者的思维模式,为社区矫正工作储备了丰富的人力资源。三是以感化为手段,发挥政府在社区矫正中的主导作用,提高矫正质量。在矫正工作中,我们注重解决矫正对象生活、就业困难,以心换心,为矫正对象实现心理转变,重新做人,顺利融入社会奠定基础。部分矫正对象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困难,我们与镇民政办或村委会沟通,为他们解决困难补助金。同时还积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来解决无工作的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塘桥镇的周某(剥权对象)2003年刑满释放后有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我们多次找他谈心,希望他能自尊自爱,同时千方百计想办法,帮他建造了两间平房;又与村委协商,让他承包村里河塘的清理工作,使周某有了每月500元的固定收入。面对这一切,周某很激动,表示一定服从教育管理,决不再走违法犯罪的道路。从社区试点工作开始至今,我们共为9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困难补助金共5600元,为6名社区矫正对象帮困建房15间。在我市现有的325名社区矫正对象中,309名矫正对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业率达到了95%。灵活的管理方式和人性化的关怀,使我市的社区矫正对象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一定要吸取教训,重新做人,并争取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南丰镇的黄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25月被假释。社区矫正工作者经常性的关心和鼓励,使他对以前犯下的罪行更感愧疚,心生补偿社会之念。在助残日前夕,他向市聋哑学校捐款近一万元,资助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在我市某钢铁集团公司工作的矫正对象黄某和台资某机械公司工作的矫正对象张某,分别因盗窃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能自觉接受矫正机构的矫正管理,遵守社区矫正纪律,积极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努力学习法律,按时汇报思想,认真吸取教训,工作积极,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均被提拔为公司中层干部。社区矫正也以其人性化管理特色,取得了社区矫正对象的信任和社区群众的认可,社区矫正的优越性和成效已初步显现。

试点工作在我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遇到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也有过困惑,可我们坚信,有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有各成员单位的鼎立协助,有我们司法行政自身的共同努力,我们所开创的社区矫正事业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业绩。

 

 

 

江苏省张家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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