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重塑律师职业理想
 
   时间: 2007-01-15  
 

律师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重塑律师职业理想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陈良

 

中国律师近几年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中国法律市场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法律服务市场。但是,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中国律师执业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律师队伍自身建设存在的原因。随着律师队伍和律师业务的快速发展,更多地从文化层面而不是技术层面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就显得日益重要。

 

选择法律作为一种职业,当然也是律师借以谋生的基本手段,律师因此天然具有经济人的角色。然而律师之所以为律师首先因为他是法律人。不幸的是我们看到中国律师业在发展初期就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在市场化的逐利运动中过于世俗化、同流化。衡量一个成功律师的最重要标准似乎就是律师收入的多寡。由此我们在律师身上很少能看到恢弘的气度、凛然的正气和高远的志向。有相当部分的律师在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的挤压下放弃了加入律师队伍时曾经拥有的对法律和正义的信念和理想。法律信念和职业理想的迷失、政治上的失节与道德上的堕落正是当下中国律师业存在的最深层次的问题,也是社会对律师产生负面评价的根本原因。由于职业理想的缺失,不仅使律师法律人的自身价值不能体现,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律师在整个社会中的政治地位越来越边缘化。这是中国律师面对的一个严峻现实。

 

诚然,有的律师选择法律职业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这本身也无可非议。但是我们看到更多的律师选择法律职业是因为热爱法律工作,是因为喜爱法律工作给予人的挑战性;更有律师选择法律工作不仅是因为要实现自我价值,而是把法律职业看做是达到超越其自身目的的一种手段,也就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这样的律师把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正义作为自己的终极追求。应该说我们的律师队伍中并不缺少怀抱如此职业理想的律师。这样的职业理想应当是律师内在的精神力量,也是律师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

 

律师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培育和塑造律师的职业理想。只有崇高的职业理想才会引领中国律师走向更高、更广阔的历史舞台,使律师切实体会到职业的荣誉和自身的价值,才能使普通大众不仅需要律师,而且普遍尊重律师。在中国法治环境尚须努力改善的情况下,强调律师的职业理想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律师职业理想不仅影响着律师自身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它还直接关系到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要培养和塑造律师正确的职业理想,我们认为在律师教育和律师执业活动中必须始终树立和贯彻以下的理念和原则:

一、忠于法律,信仰法治。

忠于法律是律师作为法律人的基本职责。所谓律师忠于法律,就是要求律师坚持法律至上,承认法律规范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至上的权威;要求视律师事业是一种神圣正义的事业,肩负着公平、正义、法治等责任。律师忠于法律还要求律师恪守法律意义的固定性和客观性,根据法律本身而不是其他什么条件来阐述法律意义,坚持用法律标准衡量法律事实。律师必须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和价值,并贯彻到自己的执业活动中去。

 

信仰法治也是律师职业理想的基本要求。如果说忠于法律是律师的职业伦理,那么信仰法治就是律师的精神追求。信仰法治的主要内涵是法律至上、权利本位、程序正当、权力控制和善法之治。律师对法治的信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律师是司法制度的守门人,如果律师都不信仰法治,律师职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信仰法治、崇尚法治,是律师职业的最重要理念,也是律师职业的精神支柱。中国律师有今天这样的局面正是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中国律师事业将来的发展也有赖于包括律师在内的大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坚持。十分可惜的是不仅少部分律师甚至司法机关的少数工作人员也背叛了对法律、法治的信仰。只要看看近几年媒体报道的部分省级法院的高级领导被查处的案件,我们就不难发现法治信仰的缺失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多么大的危害。这反过来说明律师职业理想的教育和培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二、承担社会责任

律师在社会上扮演着多样化的角色。人们对律师群体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律师职业的过度商业化和社会责任的遗忘。这样的批评当然不无片面性,但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律师队伍的现实状况。迫于生活和工作压力,有很多律师迷失在琐碎的法律事务中,而谈忘了律师也肩负着回馈社会的重大责任即为公众服务和促进法律的发展。律师是法律尊严的坚决维护者,是完善法制的重要力量。律师在司法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中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力量,这种力量也决定了律师对于帮助司法制度沿着正确的方向和前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是律师事务所还是律师个人都有义务投入人力和物力为政府和公众利益服务,为行业的发展服务。这要求我们律师不应把自己的精力完全放在满足客户的个人需要上,而应该对公众利益感兴趣并且在确定和谋求公共利益方面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因此优秀律师首先是具有献身精神的公民。他关注民生,关注公众利益,并随时准备为其牺牲自己的利益,而不仅仅仅为了一己之私利而运用法律。

二、培养敏锐的政治觉悟

法律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核心决定了律师职业天然就与政治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律师洞察政治制度的建构,了解社会矛盾的焦点,因此律师工作对维护政治秩序和日常生活的稳定和安全有着其他社会阶层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否具有敏锐的政治觉悟,是否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饱满的政治热情也从根本上反映了律师职业理想层次的高低。律师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智慧,形成了慎密思考的能力,能够满足普通大众对领导人的期待。因此律师关心政治、参与政治并在政治舞台上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力量是律师职业的应尽的职责,是律师职业理想的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在我们目前制度环境下,绝大部分律师都与政治处于一种疏远状态。这种状况既是一定社会体制和力量对律师排斥的结果,但也是部分中国律师自愿选择远离政治力量的结果。这种状况与律师的职责不相称,与中国法治建设的要求不相称,也是中国律师在社会舞台上没有话语权、在政治上缺乏地位的重要原因。这说明中国律师还没有成长为具有明晰的自我意识和政治诉求的阶层。可见中国律师的文化建设与其说是技术层面的,倒不如说文化方面的建设更为迫切,因为它关系到律师事业发展的方向,关系到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总之,律师的职业理想应当成为律师的一种品质,一种精神。只有当律师职业理想超越于个人的目的,并贯彻到我们律师执业活动的所有过程中,那么我们律师就不仅仅是一个成功的法律工匠,更是国家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就是我们律师文化建设要完成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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