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拟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拟表彰名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4个)
南京市司法局
张家港市司法局
苏州监狱
东海劳教所
拟表彰名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5人)
郭丽萍(女),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局长
殷美娟(女),泰州市司法局局长
汪家杰,徐州监狱八监区教导员
于郁山,盐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
刘冬梅(女),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大队长
拟表彰名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1人)
刘建华,灌云监狱一分场机农合一中队中队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4日至27日。如有意见,请与江苏省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5)83591213。
江苏省司法厅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