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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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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些单位和个人,屡次冒用我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的名义,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强行征订相关法制宣传教育资料,在社会上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现我办郑重声明:有关法制宣传教育资料的征订(包括读本、画册、光盘等),均严格按照苏法宣办[2007]17号文件执行,并一律实行自愿原则。其他单位和个人冒用我办名义强行推荐、征订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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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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