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圆满完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继续教育任务
 
   时间: 2008-07-23  

增强服务诉讼意识 促进司法鉴定程序规范

——我省圆满完成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继续教育任务

 

为提高司法鉴定人执业水平及业务素质,有效预防减少投诉,促进我省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及《关于贯彻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通知》要求,2008年5月-7月,省厅在南京、连云港、常州组织了3期《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培训班,对全省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和执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轮训,共有750人参训,其中司法鉴定管理人员22名、三大类司法鉴定人568名、三类外54名,拟执业鉴定人128 名。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参训率100%,司法鉴定人参训率87%。

省厅对这次培训活动做了精心准备,创新形式,保证效果。本次培训的师资采取由司法行政系统与法院系统共同选派的新模式,结合审判机关(鉴定结论的使用部门)、司法行政机关(鉴定活动的行政管理部门)两个部门的优势,重点从诉讼需求、鉴定实务、投诉预防及处理等方面入手,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进行讲授。通过培训,增进了司法鉴定人和审判部门的沟通了解,加强依法执业意识,提高了对《通则》的掌握和执行能力,有利于我省司法鉴定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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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与仲裁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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