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现将近期我省新增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5-83591281,83591164。
江苏省司法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由法医临床鉴定变更为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邹凤根、周臻芜、毕华玲3人从事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业务。
机构名称: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机构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南环西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郑新元
机构负责人: 郑新元
联系电话:0512-68122098
传 真:0512-68122098
邮政编码:215007
电子邮箱:
许可证号:320506003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
姓名 性别 技术职称 行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邹凤根 男 工程师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 320506003008
周臻芜 男 高级工程师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 320506003009
毕华玲 女 工程师 文书鉴定(笔迹鉴定、文件技术鉴定) 320506003010
盐城市响水东方康复医院司法鉴定所新增潘万飞为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为法医临床鉴定。
姓名 性别 技术职称 行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潘万飞 男 副主任法医师 法医临床鉴定 320906003005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住所,由江苏省盐城市盐青路157号变更为江苏省盐城市开放大道124号。